农业文明的中国很早就注意四时季候、地形水利等天时地利的要素,原始氏族部落内部在当时尚未真正出现阶级划分的时候,就重视氏族部落内部的人和关系这两个方面大概是中国产生“天人合一”观念的现实历史基础。
在中国汉语语境中,“天”有作为命定、主宰义和自然义的双重含义。在古代,两者往往混为一谈,没有区分。天和人之间有着某种不确定的模糊性关系,人对天不是像人格神那样绝对的崇拜,天人合一的观念中包含着人对自然规律的能动地适应、遵循,也意味着人对主宰、命定的被动地顺从崇拜。
“天人合一”的观念成熟在先秦。《左转》中有许多论述,孔、孟、老、庄······都从不同角度提出这种观念。这种观念产生于当时时代潮流,理性主义兴起,原始宗教信仰衰颓之际。这种天人合一的观念吸取了原始宗教中的天人认同感,又去掉了其中的非理性成,同时又并未完全褪去那种命定的含义。
到了董仲舒时代,天人合一扮演了中心角色,其特征是反馈功能的天人相通而“感应”的有机整体宇宙图式。
是为了建立人外在行动自由的宇宙模式。“天”实质上是“气”,是自然,是身体。到了宋儒时代,“天人合一”则是为了建立内在伦理自由的人性理想,这里的“天”主要是“理”,是精神,是心性。
如今,中国还保存“天人合一”这个概念,还是需要予以“西体中用”的解释和改造的。近代大工业时代产生了人和自然新的关系,后工业社会如何处理一些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仍然是值得研究的。
最后要说一点,即使上“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传统思想中最高境界的审美也是有严重缺陷的。它缺少足够的冲突、惨历和崇高(Sublime),一切都被消融在静观平宁的超越之中。因之,与上述物质实践的“天人合一”相对应,今日作为人生境界和生命理想的审美的“天人合一”,如何从静观到行动,如何吸取西方的崇高和悲剧精神,使之富有冲破宁静、发愤追求的内在动力,便又仍然只有把它建立在上述人化自然的理论基础上,才能获得根本解决。这就是把美和审美引进科技和生产、生活和工作,不再只是静观的心灵境界,而成为推进历史的物质的现实力量,成为现代社会的自觉韵律和形式。只有在这样一个现实物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经过改造和吸收中国“参天地,赞化育”的“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密切关系;与此同时,人自身的自然(作为生命情欲的内在自然)也取得了理性的渗透和积淀。外在和内在的两个自然在这个意义上都获得了“人化”,成为对照辉映的两个崭新的感性系统,这才是新的世界、新的人和新的“美”。
本文为阅读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读书笔记整理,详情请参见该书。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