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知行合一”的王学具有很强的主题实践性,道德行为的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强化。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义处即是知”。这实际是吧一切道德归结为个体的自觉行为、“知”必须是“行”,“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为就是知。这就是说,人的真实存在是在行为活动的“良知”之中,这样,人才能获得本体存在。
王阳明的“山中花随心生灭”的著名论点经常被后人当做主观唯心主义来批判,李泽厚先生认为,在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学说中,认识论不占什么地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已经取消了认识论问题。所谓“致良知”并非知,乃伦理感。所以,不是“存在就是被感知”,不是“我思故我在”,而是“我行故我在”。在自觉地伦常行为中,来证实、肯定和扩展人的存在。由于反对追求纯客观认识的知,反对离开或脱离“行”的“知”,这就使得一大批王门后学日益明确地或扬弃、或排斥、或反对程朱正统的居敬持静,并且对日常生活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参与干预态度。王学中在晚明最有影响力的泰州学派四处讲学,甚至招摇过市,对群众,对人生,对生活表现出某种狂热的“宣教”热诚,便是王阳明这一理论的实际后果。
与此相联系,突出主体的战斗精神是王学的一大特征。在陆象山时代就有这一特点,到王阳明,以及王门后学这一特征更重要了。“良知”既然是本体,那么最高权威就是自己,不是六经或者什么神灵。王学这点和强调伦理学的意志自律原则有关,同时又与上述走向现实参与政治斗争相联系。泰州学派的惊世骇俗,何心隐、李卓吾与权贵、上层的抗争,刘宗周、黄宗羲的民族气节、政治观念,都与这种重主观战斗精神和独立人格的人生态度有关。个体的历史责任感、道德的自我意识感更加重要,成为正学说基本精神和首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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