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学本体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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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的理学建构是一种由宇宙论到伦理学的半自觉成果,朱熹的宇宙论理论体系则是自觉地以建构伦理学为目的的。
朱熹庞大的哲学体系最根本的核心是建构出这样一个观念和公式:
“应当”(人世伦常)=必然(宇宙规律)。
朱熹包罗万象的“理”世界是为了这个公式而设立:万事万物之所以然当即人们都必须遵循、服从的规律、法则、秩序,即“天理”。尽管与万物同存,“理”在逻辑上先于、高于万事万物的现象世界,是万事万物的本体存在。这个超越万事万物的“理”也是人世伦常的“应当”:两者既相等同又可以互换。
“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太极本无此名,只是个表德。”可见,宇宙本体的“理——太极”是社会性的,是伦理学的,是个体必须尊奉、服从、执行的绝对命令。
“天命”(“理”)就是“性”,是对个体来说的先验的必然的要求和规范。人世的伦常道德、行为规范来自“绝对命令”,来自“天理”,而与功利、幸福、感性快乐无关。人见到小孩子掉进井里要救人,不是为了功和名,而是必须如此去做,这是超验的理性的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正式与个体经验的快乐、幸福、利益相互冲突对峙中才显示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