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阿拉伯是一个典型的男权社会。男人在家庭处于绝对的主宰地位。按照伊斯兰教的教法,女人是缺乏自制能力,智力上也低于男人的,很容易产生嫉妒、诽谤、造谣、拨弄是非等不良行为,而男人无论在智力、信仰和权利上都比女人优越,所以,在阿拉伯家庭,男人凌驾于女人之上,家中一切都有男人说了算,他可以在教法规定内任意地处置妻子、孩子、奴隶、佣人,甚至有权对行为不规范的妻子进行虐待和大骂的权力。
男性对家族中姐妹的婚姻也有决定性的权力,可以在姐妹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她们嫁给谁。
在性问题上,男人拥有非常大的自主权。伊斯兰教规定了男性娶四个妻子的权力,同时给予了男人奸淫所有女奴的权利。丈夫喜欢和哪个妻子住在一起,其他妻子不能有丝毫怨言,不能争风吃醋,否则被认为是嫉妒,嫉妒在伊斯兰教法中,是相当严重的不守规范。有的好丈夫也会爱和善待自己的妻子,但是双方不平等的基础并没有改变。男人可以拥有四个妻子,而妻子只能把爱和忠诚献给一个男人。出门时,必须把自己的身体和脸紧紧包裹,不能让别的男人看到;走路也不能和丈夫并肩,只能跟在丈夫身后。古代阿拉伯社会,一个穿白袍的男人走在前面,后面跟着三四个穿着黑袍的女人是非常常见的景观。
男人的权力也肩负着相应的责任,必须负责赚钱,保证妻子孩子能从他这里得到充分的物质生活资料,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能力养活妻子,妻子可以提出离婚。
妻子负责家庭事务,如果她的建议和丈夫的不和,必须顺从丈夫的决定。绝对不能把丈夫不喜欢的人带到家中,不能和非至亲的异性单独相处,以免招来流言蜚语和丈夫的不悦。有宾客造访家中,男人出面迎接,女主人和16岁以上的孩子都必须回避。今天的阿拉伯家庭,当男主人请家中的妻女出来和你打招呼的时候,那是一种非常高的礼遇,当你是自己家中人一样。
在性生活方面,妻子必须服从丈夫,妻子不能向丈夫描述另一个女人的姿态,以免引起丈夫的欲念,未经丈夫允许不准让他人进入丈夫的居室,如果违反,丈夫对妻子进行相应处罚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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