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我们介绍了,孔子如何将“礼”这种本来是外在约束的习惯法、仪式、礼节、巫术如何转化成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心理原则,这篇介绍,这种影响中国人集体人格的心理原则外在表现出的,原始氏族体制所具有的民主性和人道主义精神。
许慎:“仁从人从二,于义训亲”
孟子:“仁也者,人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汉儒们的这些对“仁”的解释,表现出中国的儒家的一种博爱观,那就是由“亲”及人,由“爱有差等”而“泛爱众”,由“亲亲”(对血缘密切的氏族贵族)而仁民(对全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自由民)这是一种以血缘宗法为基础,要求在整个氏族——部落成员之间保存,建立一种既有严格等级秩序又具有某种“博爱”的人道关系。这种建构必然强调人的社会性和交往性,强调氏族内部的上下左右、尊卑长幼之间的秩序、团结、互助、协调。这种李泽厚先生称为原始的人道主义,是孔子仁学的外在方面。
“爱人”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子为政,焉用杀”
“宽则得众,惠泽足以使民”
“其养民也惠”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
······
《论语》中大量的记述都清楚的表明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竭力维护氏族统治体系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又强调这个体制所仍然留存的原始民主和原始人道,坚决反对过分的、残暴的、赤裸裸的压迫和剥削。而这,也就是所谓的“中庸”。
“中庸”李泽厚先生按照战国中山王墓葬中青铜器铭文所载“夫古之圣王,务在得贤,其次得民,故辞礼敬则贤人至,宠爱深则贤人亲,籍敛中则庶民附。”作为中庸的内涵,实质上是要求在保存原始民主和人道的温情脉脉的氏族体制下进行统治。
这一因素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仁”是与整个社会即氏族——部落——部落联盟,亦即大夫【家】——诸【国】——天子【天下】的利害相关制约着,而成为衡量“仁”的重要准则。所以,尽管孔子对管仲在礼仪上的“僭越”、破坏极为不满,几度斥责他不知“礼”;然而,却仍然许其“仁”。这也就是说,“仁”的这一要素对个体提出了社会性的义务和要求,它把人(其当时的具体内容是氏族贵族)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作为人性的本质和“仁”的重要标准。孟子所谓“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也是强调区别于动物性的人性本质,存在于、体现于这种社会关系中,离开了父母兄弟、君臣上下的社会关系和义务,人将等同于禽兽。这也就是后来(从六朝到韩愈)反佛、明清之际反宋儒的理论依据,都是因为空谈心性,不去“经世致用”。可见“仁”的学说架构不只是血缘关系和心理原则,它们是基础,“仁”的主体内容是这种社会性的交往要求和相互责任。
思想总有现实根基,孔子这种原始人道主义根基在先秦时代,只能是古代宗法氏族内部民主制的遗风残迹。一直到汉代这种遗风残迹都还有保存,比如汉代学者对所谓“禅让”、“明堂”的讲究。所谓“明堂”一直纠缠不清,李泽厚先生认为,大概是新时期时代的“大房子”的传统延续。它既是神庙,又是议政厅,而这在远古时代是同一的。
在这一段落谈论的最后,李泽厚先生特意强调了把儒家“仁”的学说一概斥之为“欺骗”、“伪善”的观点,很难解释这些所谓的“伪善”的言词为何竟占据了《论语》的主要篇幅和表述为“仁”的主要规定。恩格斯说:“文明时代愈向前进展,它就愈是不能不给它所产生的坏事披上爱的外衣,不得不粉饰它们,或者否认它们——一句话,是实行习惯性的伪善,这种伪善,无论在较早的那些社会形态下,还是在文明时代的第一阶段都是没有的。”虽然孔子已经不是文明时代的第一阶段,虽然这些思想在后代确乎经常成为“伪善”的工具;但在孔子那里,仍然是有很大的忠诚性。伪善的东西不可能在当时和后世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孔子毕竟处在文明社会的早期。
以上为李泽厚先生《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的读书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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