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与进步----冯崇义老师起诉了
(2009-10-22 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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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会想,如果你把人类各个时期的禁书罗列出来,一定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很多禁书实际上后来都起到了推动历史进步的作用。
中国的历史,也有一条禁书史,无论何人出于何种目的吹捧秦始皇,实际上如果拉这个人去生活在秦始皇的时代,估计他肯定也不愿意。”焚书坑儒“,是历史上的一大恶例,为求思想之统一不惜以暴力的方式毁灭书籍,坑害知识分子,开创了以国家暴力机器大规模摧毁文化迫害知识分子的恶例之先。
读书人走到哪里都喜欢买书,到了海外则更是想搜集一些一手的研究资料了。
身边也听说过,去香港回来的人,背着买到的书籍,最后在广东海关被查扣的事情,没办法,虽说都是一国,但是香港那边能看,这边不能看,其实有些说国内也是有发行的,且是正规发行的,只是不好买,在香港碰到了也就买回来,而且都是正版。查扣了也便查扣了,理是没办法、没精力讲的,何况这些年生活中遇到的不讲理的事情还少么,也都忍住了。
今次发现南方周末2009年10月22日法治版发表的一篇题目为《海关扣”禁书“,依据在哪里》的文章,报道了学者冯崇义,因为广东海关以所谓的内部文件,扣下了了冯崇义先生买的所谓”禁书“一事,冯先生竟然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广东海关告上了广东法庭,这真是难得,而且报道中还提到,冯先生还是一位持有中国国籍的学者。对冯先生的著作还真不了解,这一上告,反而让人拜读了三篇先生的著作。
《南方周末》在这篇文章最后引述中国传媒大学魏永征教授的话作结“中国法律也已明文规定,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内部文件不能作为制裁的依据。”海关干脆制定个禁书名录算了,这样既免得大家费钱去买那些禁书,同时也省得在不晓得的情况下买了禁书还要打官司。也不知道这官司胜算几何,不过有人告总是好的,慢慢的推动司法进步吗。
另外,让人感慨的也是,中国学者做点学问也太不容易,如果不能自由的选择材料,不拿到一手的资料,怎么可能把学问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