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做奴隶的高兴--读鲁迅《灯下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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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当一包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假如有一种暴力,“将人不当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不算什么东西;待到人们羡慕牛马,发生“乱离人,不及太平犬”的叹息的时候,然后给与他略等于牛马的价格,有如元朝定律,打死别人的奴隶,赔一头牛,则人们便要心悦诚服,恭颂太平的盛世。为什么呢?因为他虽不算人,究竟已等于牛马了。
----鲁迅《灯下漫笔》
夜里在灯下重新读鲁迅的《灯下漫笔》,愈加佩服先生之与深刻相伴随的尖锐,他把这个民族的心态和心理的精微都剖析到了。那天一位大学教授和我聊到,为什么很多毕业生在第一年还能坚持一些纯洁点的理想,结果社会几年后,会加速堕落,很多人明明意识到了黑暗,在无力改变的情况下,他选择让自己适应这种黑暗与不公,甚至让自己变得比这个社会更黑暗,而这样的人在你身边陆陆续续开始出现的时候,也开始让人发现,在底层极端贫穷失业的压力下,很多人发现时没办法像个人一样活着的,于是在一段时间后都热切渴望能够得到“牛马”一样的地位,求得坐稳这现代社会中的奴隶。
那天韩寒在他的博客说:中国只有四种人--穷人、房奴、富人和富豪。对于占大多数的穷人可能拼命希望成为以房奴为表征的“牛马”地位,而“房奴”则也在坐稳这样的奴隶地位后变得适应,变得“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