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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超常儿童的出现,超前教育的浪潮涌进了许许多多家庭。然而,在对儿童进行超前教育的过程中,应怎样把握教育儿童的时机呢?
现实中有不少父母错误地认为,超前教育就是把三岁的孩子才能够掌握的东西教给一二岁的孩子;把五岁的孩子才能够掌握的东西教给三四岁的孩子等等这种简单的认识,使许多青年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挫折,以至丧失了教育孩子的信心,降低了教育孩子的热情,并对孩子的能力作出错误的结论,因此,我们认为正确地把握教育儿童的时机,对于理解和对儿童实施超前教育有着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来源于:冯洁育婴工作室
这里,我们先介绍一下美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格赛尔(A.Gesell)提出的成熟理论,他认为支配儿童心理发展的因素有二:成熟与学习,但更着重于成熟。格赛乐认为成熟与内环境有关,而学习则与外环境有关。儿童心理发展是儿童行为或心理形式在环境影响下按一定顺序出现的过程。这个顺序与成熟(内环境)关系较大,而与外环境关系较小,外环境只是给发展提供以知当的时机而已。格赛尔有一个著名的实验,即双生子爬梯实验。双生子T和C,T从第48周起每日作十分钟爬梯训练,连续六周。在此期间,C不作爬梯训练,只从第53周起开始作爬梯训练。根据他的实验结果,C只接受二周的抓梯训练就能赶上T的水平。由此,他得出结论说:不成熟就无从学习,而学习只是对成熟起一起促进作用。
格赛尔的理论尽管存在某些不足,但是,它对于我们探究是在孩子成熟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再进行教育,还是在孩子成熟到一定程序之前就进行教育,颇有启示。为此,我们对六个月的乳儿进行了实验。
巴甫洛夫派的科学家认为,儿童两种信号系统协同活动的发生有四个阶段,即:①直接刺激物→直接反应;②词的的刺激物→直接反应;③直接刺激物→词的反应;④词的刺激物→词的反应。他们认为,乳儿八个月以前主要处于第一阶段,十个月左右处于第二阶段。
据此,我们对六个月乳儿进行了第二阶段的训练,即词的刺激物→直接反应。从孩子第六个月起,每天对她说“灯”这个词,并指给她看灯的位置,这样训练两周,毫无结果,她仍然不知道灯的位置。第七个月没有训练,到了第八个月,再次结她说:“灯”,让她抬头看天花上的吊灯,这样刺激→反应三遍,再对她说“灯”,她就会主动抬头看灯,训练三天后,她对“灯”反应就相当巩固了。以后我们只要再说“灯”这个词,她就会立即反应,到了九、十个月时,这种词的刺激物→直接反应就已经基本形成了。在这个实验中,我们还进行了“表”、“娃娃”等词的训练,结果均与上述相同。
我们的实验表明:儿童生理,心理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亦即还没有成熟,就过早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对成人和儿童来说都是一种时间上的浪费,对儿童来说还是一种变相的体罚。
因此,对儿童的超前教育,绝不是大大超越儿童生理、心理发展水平的教育,而是接近儿童生理,心理发展水平的教育,例如一般儿童要到一岁左右才能说出几个单音节的词,因而我们可以在儿童十个月左右的时候多与他讲话,这时他也会同你一道发音,你讲得越多,刺激得越多,在儿童言语中枢建立的神经联系也就越多,积累词的信号也就越多,一旦儿童开始讲话,他就可以讲出好多你认为还没开始教他的词。
另外,对儿童进行超前教育时应考虑儿童生理,心理发展的个别差异。例如,一般地说,儿童动作发展的规律是:三翻六坐七滚八爬岁会走,可是,有的孩子到了十个月还不会爬,甚至会走以后才慢慢学会爬。再比如,儿童智力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一握拳,二微笑,三四似识妈妈貌,五六见人能发笑,七八无意妈妈叫,九十学语开心窍,一岁能表憎与爱,岁半模仿兴致高,二岁会报屎与尿。可是,有的儿童在三四个月时就会见人发笑,也有的儿童到了六七个月还不认识妈妈。所以,对于不同的儿童,超前教育的时间应当有所不同,即对同一学习内容,有的孩子可以早点开始学习,有的孩子则可以晚些开始学习。
把握对儿童进行超前教育的时机,应当以掌握儿童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儿童各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为前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发现孩子身心发展的特殊规律,也只有掌握了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规律,才能够具体地、有效地对儿童实施超前教育,掌握儿童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儿童各年龄阶段的心理特征,一般可以通过学习书本知识获得,但是,要想发现孩子身心发的特殊规律,就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得到。
因此,坚持给孩子写发展日记是十分重要的和有意义的,写日记的目的就在于能够时刻了解孩子的心理发展情况,能够针对孩子心理发展的特殊性提前或延缓(相对普通孩子而言)对孩子进行超前教育
总 之,儿童生理和心理的成熟,是对儿童实施教育的必要条件,没有一定的成熟作为基础,对儿童的教育就很难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但是,一定的教育,即接近儿童心理发展水平的教育,则又会促进儿童心理的尽早成熟。因此,在对儿童的早期教育过程中既应考虑到儿童生理,心理的发展水平或成熟程度,又应对儿童进行超前教育。只有在兼顾二者的前提下,我们对儿童的教育才会取得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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