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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法”

(2009-02-20 12:47:42)
标签:

中南政法

法律思维

情轻如絮

他人皆地狱

如生

旅游

“死”“法”“那时花开”

 

  武汉女子甄秦(化名)与深圳男子文某是中南政法学院的同窗,1996年同时毕业,1998年,两人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儿一女。2009年元宵节( 29)晚,甄秦在家中倒地昏迷,之后再没醒来。

 

  216下午,文某哭喊“不想让妻子受罪”,拔掉了甄秦身上的氧气管、输液管,护士劝止没能成功。文某一只手环着甄秦的头,把自己的头埋在甄秦的胸前,一边哭,一边拔甄秦身上的管子——氧气管、输液管,一大堆监测仪器的管线已被拔了大半。护士在那里喊:“你这是干什么?你拔东西干吗?”文某哭着说:“我不想看她受罪!”自始至终,文某都用手圈着妻子的头埋在妻子的胸口不停地哭。

 

  10分钟后,昏迷的甄秦脸色发青。医生赶来,但已回天无力。甄秦离开这个世界。文某抱着妻子,一直不肯松开,直到妻子的尸体被送往太平间。文某则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甄秦为何会离奇倒地?文某为何强拔妻子输氧管?甄家文家各有说法。

 

  婆家有放弃让甄秦接受治疗的意思。因为有过“前车之鉴”:2000年初,甄秦的公公因为喝酒呕吐,呕吐物进入气管,造成大脑缺氧,几乎成了植物人,眼见恢复无望,甄秦的夫家就放弃治疗,甄秦的公公最后去世。文某哥哥对此予以否认:称父亲去世是其他原因,并非他们放弃治疗。

    

  警方再次来到甄秦昏倒的家中现场调查,他们取走了房中的一只电熨斗,称要化验上面遗留的纤维物质。尸检目的:一是查清什么原因导致甄秦受伤入院;二是查明死者的真正死因。

 

 

后续:2009年03月08日01:58  武汉晚报备受关注的武汉女子胡菁被丈夫拔管死亡案又有新进展,尸检结论初步认定:胡菁是因为自身存在脑血管疾病引发颅内出血,导致昏迷,最终造成脑死亡。但是文裕章还是要对拔掉呼吸机,导致胡菁死亡这一行为负刑事责任。

 

记者就最新的尸检结果采访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道清,他说,由于我国没有对“安乐死”立法,法律界对于死亡的定义也有争议,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剥夺其他人的生命,所以在没有“安乐死”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国内主要还是以心脏死亡作为判断一个人是否已死亡的依据。故文裕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文裕章的犯罪行为,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已对其予以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文裕章拔掉胡菁的氧气管并阻止医务人员抢救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令妻子死亡的目的,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家为胡菁在香港买的保险也快赔付到位,大约有50万元的赔偿金。文裕章的哥哥表示,赔偿金的一部分将用于为胡菁办丧事,剩下的给胡菁的母亲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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