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得市中心二手房,是工商局院的"房改房"(据说合算),是我生平做的头一件有成就感的大事,73.62平米,可以了。
今天从房产部门拿到了房产证。对于我,这张大红本似比结婚证更有意义,处置权更完整,忠诚度也高一些,日后保障性要好于婚姻,于女人。可是女人有时也非常需要情感。
自四月下旬以来,频跑于城市各小区楼宇之间,一看,二比较,三谈,截至7月31日当天终于得以去房产部门办理此套满意房的过户手续!从8月1日起新政施行,起征卖方20%的所得税,房市又将面临新一轮或大或小的变数。不仅价格恼人,手续更不胜其厌烦。
可能是本人运气和客观不料的一些因素吧,这次买房没少让我操心费力。一开始我已从网络查询和储备了一些自认为很充分的有关二手房政策及本市房屋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应该注意和避免纠纷的地方。
但在具体和中介打交道及和房主打交道,还是发生了防不甚防一些问题,比如中介公司操纵下不给供需双方见面而是抢先订立定金协议、虚假房产信息吸引人、不满意退房时拖你不退款;还有恶意房主方面的问题,比如集中约见看房人、房托蓄意临时抬高房价。我本以为一周两周可以办下的买房事,结果中途我不得不选择称“感冒”,休息,暂缓,待摸清情况再出击。
我退掉前期不平等可能导致吃亏的所有买房意向,并索回唯一付出的一笔定金。此后,接听电话时就中肯地告诉苍蝇似的中介公司业务员“我不打算买房了,临时出现资金不够!”(也不知他们从何知道我准备买房,信息可谓通达,都是中介之间互相有偿转让的吧)。
等到再找房时,自己主动,走潜路线了。亲自跟房主谈,东看西检查一番,房主其实也希望透明化操作,供需见面,因为他们本想中介帮他们提高价钱,结果事与愿违,中介考虑的是一己私利,没有考虑整体效率,和三方最优方式成交房产。这样,供需面谈,效率反而高些,签订明白公平的购房协议,并双方直接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省去了中介公司有意程序复杂化和买卖双方缴纳佣金的实际支出。并且避免了房款资金途中风险,比如中介公司会将资金不安全中转,而余利,而非一步到位交与银行资金托管帐户哩。

辛苦,是前话了。现在,手揣红本,坐看房市波荡和涨跌难料。涨,我庆幸买了,安居;跌,我也庆幸买了,我提前享用。
要做一个合格的女人,该有自己独立事业,该有一段幸福婚姻,还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既然前两样尚未定型,就先弄房子。房子,不在乎新旧,不在乎大小,有个窝儿,有了安定的窝是女人心灵最需要的东西,是女人安全踏实的港湾,是女人值信赖的依靠。生于七十年代中期,我心满意足了!
房已先期进驻简装,再10余天,乔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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