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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朱晓玲中篇小说生活如烟连载人贩子湖北江西聋哑男人逃跑 |
分类: 中篇小说 |
叫棉花的女人就是国庆他们常去打牙祭的那个餐馆的老板娘。
老板娘的脸蛋长得很是细皮嫩肉,白里透红。但是她的额头和眼角有了细细密密的皱纹。这些细细密密的皱纹向人们展示着这个看上去肤色很好的女人的苍桑和艰辛。她的五官也不是很好看,眉毛淡淡的;眼睛眯眯的太小;嘴明显的有点歪;最不好看的是牙齿。是那种四环素牙,一笑满口的黑黄色。可是老板娘的身段蛮好,该瘦的地方瘦得恰到好处,该肥的地方肥得性感撩人,加上她的那种趟过几百条男人河的风尘味道,实在有一种无以言说的野性味儿。尽管她的五官不怎好看,但她很会在男人面前嗲声嗲气,秋波涟涟……
关于老板娘的年龄,有的人说她有三十五六岁;还有的人说她三十挨边;可国庆觉得她最多只有二十六七岁。
关于老板娘的经历,这个小镇上的人说:很复杂。交际也甚广。
国庆一开始把老板娘看得蛮高,对她不敢产生丝毫的非份之想。倒是老板娘不知是为了赚他们这些男人们的钱或是其它什么原因,每次国庆他们去了,她总是要额外地送一盘菜呀、或过来赔着国庆他们喝喝酒呀什么的。在一来二去的交往中,国庆觉得叫棉花的老板娘,人是风骚了一点,但为人处事还是蛮厚道的。再往深里接触的时候,国庆还知道了叫棉花的女人其实还是一个蛮苦的女人。她已经死了好几年的丈夫既是个性无能者,又是个性虐待狂。丈夫在世的时候,别看棉花的脸蛋总是白白嫩嫩的,可她身上常常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全是牙印和被掐了的紫血印,没一处好的。这累累伤痕,全是丈夫在性欲极度膨胀而又无法渲泻无法得到满足时,乱撕乱咬所留下的。
叫棉花的女人不是本地人。她是被人贩子七拐八骗由四川拐骗到这儿来的。她被人贩子拐骗出来的时候才只十四岁多一点。
她第一次被人贩子卖掉的地方不是湖北,而是江西。她在江西井冈山山角下的一个村子里,同一个四十多岁的聋哑男人生活了一年多,并生有一子。这期间,她试图逃过几次,都没成功。一次次逃走,一次次被追了回来。每每被追回来,聋哑男人对她的看管就会变本加厉地严厉。正当她已经丧失再次逃走的信心,准备同聋哑老男人死心塌地地生活一辈子时,那个拐骗他的人贩子又找到了她,再次将她由江西拐骗到山东的沂蒙山。人贩子又以四千多元钱将她卖给了一家三兄弟都是光棍的贫穷农家。这家人家买棉花的四千元钱是三兄弟平摊的。因此,棉花在这个家中,是三兄弟的共同财产。三兄弟分别享受着棉花的女人身。每天晚上倍受三兄弟蹂躏的棉花,在这个除了三个男人之外,就一无所有的家中,只生活了半年就又被人贩子拐卖到山东的临沂县……棉花被无数次拐卖的命运,一直持续到当人贩子以三千元的价钱再次将她拐卖到湖北宜昌县的一家人家才得以结束。
“如果不是人贩子得暴病死在宜昌县一家私营旅馆,恐怕我被拐卖的命运永无终日。”这个话是棉花有天晚上和国庆及国庆的哥们一起喝酒时说出来的。
那个时候,国庆对棉花还没有丝毫的想法和动机。
棉花对她一再被人贩子拐卖的历史,一点也不忌讳。逢人就讲,只要你愿意听,她就会不厌其烦地对你絮絮叨叨地讲个没完。她对人讲起那段经历时,一点也不声泪俱下,一点也没有伤感,一点也没有憎恨。那神情,就如同一个生活十分优越的人在讲述一个与她毫不相干的人的一段经历。
人贩子的后事是棉花去料理的。人们都说棉花是个苕货,这样一个没有人性的男人死了,还要去料理他的后事。
棉花说她是在血水中、泪水中浸泡了七七四十九天的女人(人们总也没听明白她所说的“浸泡了七七四十九天”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男人她都见过。她说人贩子还不算是最坏的男人。她说最坏的男人是在她只有十三岁时就将她给强暴了的亲生父亲。她说如果不是父亲强暴了她,她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她儿时的理想远大宏伟得很。立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读书时做个好学生,长大之后当科学家,文学家、电影演员或歌唱家。就是怎样也没想到会开餐馆,更没想过会多次被人拐卖、多次被人强暴以至沦落到如今的这种地步……
事实证明,棉花的这些经历,都是她亲口对国庆们讲的(其实她不仅仅只对国庆们讲了她的过去,她对很多男人和女人都讲过她的过去)。但是国庆忘记了,这个女人为什么要对他讲这些与他毫不相干又容易引起男人反感的事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国庆的确是在听了叫棉花的女人讲述了她的经历后,对她才产生的好感(好像不是好感。那种感觉国庆说不准)和同情(同情是千真万确的)。有了这些感受之后,他的心中就滋生了很多异想天开的想法。同时作为男人的自信心也陡增。他就开始在棉花的面前大显男人的威风,有时也口出狂言,轻浮地动脚动手。尤其是每当酒过三巡后,国庆就常常借着酒劲同其他司机们一样,当着千人百众就搂着棉花乱摸乱亲的。还“花儿花儿”地乱叫。棉花从来不计较男人们这样轻薄她。往往在这种时候她会更加放肆地在男人面前嗲声嗲气,打情骂俏,秋波连连地送,眉眼一个一个的丢。秋波送给了欧阳司机又送国庆;送了国庆又送孙子良司机;送了孙子良又送张男田……总之她是要把她的秋波送给在埸的所有男人。她一点也不怕别人说她风骚。她说风骚是女人的一种能耐。她还说“有的女人想风骚都没板眼风骚哩”。时常她还会在公众场所,做出一些夸张的动作故意倒在某个男人的怀里,或坐在男人的大腿上,撩拨得男人们神魂颠倒、云里雾里飘飘然……
国庆在同棉花们的打情骂俏中的确偿到了无限的乐趣。这种乐趣使他感到很舒服、惬意、快活。渐渐地,国庆在棉花们为他营造的“柔情港湾”里,忘记了自己是一个有妻儿的男人……他很后悔自己怎么没早几年过这种生活。
他感叹另一种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另一种女人是如此令人消魂……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