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该解释一下发起5选1投票原因的时候了,这是一个冗长而又充满戏剧色彩的悲喜交加的故事,建议大家看一下……
有人说我在显摆,自以为拍了几张还过得去的照片就拿出来炫耀,还装模作样地让大家来投票,分明就是招摇!嘿嘿,如果他知道我的初衷,他一定笑掉大牙。
故事从10月3号晚上开始说起。
那天我在整理此行的最后一组照片,准备第二天放上博客。之前好多身边的朋友看了我电脑里的照片,都觉得在平遥拍的那组比较吸引人,壶口的照片除了个别几张有故事情节的还行,剩下的没有什么特点,尤其是没有把壶口瀑布的气势拍出来。听到这样中肯客观的评价,我还是挺不服气的,决定在放上博客之前好好研究一番。
研究的过程比较费劲,但结果很令人振奋!把所有照片的曝光量调高之后,效果大大改善!拍摄当天,为了减弱日照当头的强光,大叔建议我欠两档曝光来拍,所以电脑里的原始图片都偏暗。我把曝光度调高之后,非但高光部分的细节没有损失,暗处的细节也都呈现出来了,明暗过渡很自然。还是要佩服一下大叔的经验,记得他当时跟我说回去以后调一下,我没太在意,现在才恍然大悟。
振奋之后是极度的亢奋!我随意地挑了一张,做了简单的后期处理,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张照片是我拍的(丝毫没有夸张)!我盯着电脑屏幕足足看了几分钟,我能感觉到自己呼吸加速,血脉喷张(有一点夸张)!之前被所有人忽视的照片,居然是那么完美,哇塞,我终于体会到范进中举的感觉了(越来越夸张)!深夜12点,为了抒发我激动地心情,我在房间里做了以下几种运动——跳跃,鱼跃,前滚翻,后滚翻,侧手翻,百米冲刺……对不起,太夸张了!
回到电脑前,发现自己只存了几百K的小图,因为原本只是用来发博客的,顿时觉得自己目光短浅。为了能够让这件旷世奇作,代代相传,流芳百世,我决定找出原始图片,重新做后期,存它个十几M的大图!这个过程非常漫长,将近花了我一个小时,因为我遇到了两个困难——第一,根据已经被裁成16:9格式的小图,去一百多张大同小异又黑不溜秋(曝光不足)的照片里找原始图,如同海底捞针;第二,等我好不容易找出原图,却调不出刚才的颜色了……不过天道酬勤,最终还是让我成功地做出了一张可以放大放大再放大,可以裱起来挂在客厅墙壁上的大图了!我斜靠在椅子里,美滋滋地看着自己的大作,不禁想起了那句话,21世纪最缺的是什么,是人才!哼哼,我不是人才,我是天才!(大家看到这里可以去吐一下,我不会介意,如果没有忍住已经吐了的请马上擦拭干净,后面的部分会让你看得没工夫吐或者没工夫清理。)
好吧,我要说重点了,前面铺陈了那么多,大家都忘了我今天要说的主题是发起投票的原因了吧?那么请继续看我唠叨。
天才也会累的,在完成了自己有生以来最满意的作品之后,我打算洗洗睡了。电脑屏幕上的窗口一个一个地关闭,只剩下最后一个原始图片的文件夹,我还想在睡前再欣赏一次自己的杰作,即使是未经处理的原始图。我看着那张照片,脑中浮现起了在壶口边的情景,恩,多么美妙的拍摄经历!我把照片一张一张往后翻,如同慢格看电影一样,记忆的画面也一点一点越来越清晰——STOP!!!
我又飞快地把照片往前翻,定格在那张天才的作品上——记忆里,这张照片不是我拍的!!!
当时,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反复翻看前后的照片,联系脑中的记忆,确认其中有一张照片是大叔拍的,更确认就是天才的这张!
第二件事:自问,说出真相还是隐瞒事实?
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其实是同一件事,我不承认是大叔拍的不就好了吗?反正大叔也不记得,图片格式也裁了,颜色也处理了,他才认不出来呢。还有,说是我拍的,我就是天才,我不是专业的呀!说是大叔拍的,最多他也就是个人才,他是专业的呀。一个天才换一个人才很划不来嘛!
心虚!十分心虚!
挣扎!极度挣扎!
批评!自我批评!
我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这是剽窃!这是盗用知识产权!
我真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我自己也拍了很多么,也可以放大放大裱起来挂厕所嘛!
之后我又一头扎进了原始图文件夹,从中找出了四张自己最满意的,并分别命名为“挑战1234”,自以为可以和大叔PK的照片。等做完后期,看着镜中的自己,才发现我已经不是个天才了,是个科学怪人!
比较!
一张一张地比较!
比不过呀!
哎!油光满面,直发冲冠的我,实在觉得自己搞笑,我对大叔的照片是彻底服了,但一晚上的辛苦不能白费啊!我拍的那滔滔江水,朵朵浪花,挂在厕所还真应景呢!于是决定,干脆全放上博客,看看大伙儿的反应如何。
说实话,不看大叔的那张,我觉得自己拍得挺好的,超出自己的想象,呵呵。还有呢,就是我越发觉得自己有自知之明(请看本文第六小节第一句话),所以进步空间还是很大的,吼吼!
哎,不如我们再投一次票,猜猜哪张是大叔拍的吧,哈哈!
哦,对了,今天还是要放张照片的,答应了某位小朋友的。

马里昂说这云很像楷书里的“一”,要是再写一笔,配我今天的文章就刚刚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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