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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室遐想(之四十八)

(2019-10-22 08:33:19)
标签:

杂谈

分类: 读书随感

作为一个阅读者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掌柜的经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说我:狗一阵,猫一阵,也就是说我做事情没有计划,想起一初是一初,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自然也会表现在读书上,掌柜的经常发现,要不然经常地在外面“鬼混”,让她每天操碎了心,其实,就是跟那些艺术家和文化人凑到一起,胡吃海喝,之后就是借着酒劲侃天说地,知道在那种状态中谁也不会在乎说的对与否,图的就是一个乐。

 

过了这一阵子,自己又变成了宅男,无论怎样就是呆在家里面不出去,因为在家里面不是没有事情可干,太多让你干不完的事情,堆在孩子床上的那一大堆书籍,这还不包括卧室两面墙的书架上的书籍,租的那个放书的屋,再就是电脑就摆在你书房的写字台上,你要是沉迷于网络,基本上就跟更多人说的那真正意义上是玩物丧志了。

 

这不是自己胡说,干任何事情现在都要说要有定力,特别是上网这件事情,意志不坚定的人最好不要去试探,一旦沉迷其中那跟患大病没有什么区别,曾经我有一个很不错的朋友,当我学电脑的时候,他讥笑我这么大的年龄还赶时髦,告诉他是在机关工作不会电脑不行,并没有想在电脑上干点什么,后来电脑学会了以后,电脑基本上就成为了写字的工具,大多数的工作上需要的文件都在那里完成,以至于到后来,电脑的功能在不断地扩展,可以上网看消息,看电影,玩游戏,逐渐成为了“娱乐鸦片”,但是自己依然使用哪些功能,唯独不一样的是多了一个浏览新闻、管理自己的博客那二亩三分地。

 

那个讥笑我赶时髦的朋友,前两年也耐不住寂寞学会了电脑,为什么学电脑,发现在电脑上“钓鱼”非常的便利,也不知道现在的那些“鱼”为何如此的好钓,他学会电脑初试成功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后来听说,他成为了网上娱乐活动的名人,也成为了钓鱼高手,以至于废寝忘食钓鱼把自己的身体都搞垮了。

 

最可怕的是到后来无意中参加了一些不应该参加的群伙,染上了不良习惯,到后来差一点被强制关进去,在看到他的时候你都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位是他,曾经的那个五大三粗的肌肉男,已经变成了糟糠男,知道网络把他的身体掏空了,真的一点办法没有,他自己也承认自己陷的太深,所以我说没有自控能力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我呆在家里面无非就是两件事情,一个是阅读,一个是根据阅读带给你的感受让它变成文字,在阅读和写作中度过,知道这是一种既省钱又安全的事情,知道掌柜的虽然也提醒我不能痴迷的太厉害,但是我知道她还是更愿意我呈现出这样的一种精神状态,毕竟这是在她看得见范畴之内。

 

这一阶段自己沉迷毛姆的作品,看了他的一些随笔认为受益匪浅,所以把这一时间的阅读着重放在了毛姆的作品上,感觉还是不过瘾,到网络上查阅还有没有他的其他作品,在网上看到了一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毛姆本人编写的《作家笔记》定价五十五元,没加思索就购买,两天之后便收到了这本书,感觉非常的不错,对自己的选择有点窃喜。

 

到了这把年纪对阅读就没有了计划性,这本书拿到手以后,简单翻阅了作家毛姆自己写的前言,直接就翻到了这本书的最后一篇,这是作家毛姆在他七十岁时候写得一篇作品,谈了很多自己的感受,想在这里摘抄几段跟读者一起分享,这本《作家笔记》记录了他从十八岁到七十岁期间他的一些个人的感受,虽然他活到了九十一岁,好像晚年他的作品就非常少了。其实随意写出来的那些文字感觉已经对生活中的很多东西看得恨透了,自己喜欢他的那种对生活的深刻理解。下面的这些摘抄是他写于1944年的文字中的部分段落。

 

“我觉得老年给人的最大补偿是精神的自由。我想,这份自由盖源于盛年时念兹在兹的事,如今已淡然处之。另一补偿是,老年令你摆脱了嫉妒、仇恨与怨毒。”(摘自书中369页处)这句话说得多好,这是上年纪人的有感而发,也感觉像是为我说的,到了这把年纪早已经没有了功利主义的困扰,有了自己的一定之规,达到了精神自由的状态。

 

可以从书中感觉到毛姆七十岁以后,也是深居简出,不太愿意凑热闹,无论别人怎样地评论他这些对他而言都不重要了,正向他说的那样“年龄你摆脱了嫉妒、仇恨与怨毒。开始走向内心里的本我,包括我先在所想的那样把更多的时间留给自己,知道一个人独处放纵自己的内心,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谁也不伤害,而且你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感受,独享自己的这种大彻大悟。”

 

毛姆在谈到生死问题时他写道:“我有时会想,我倒是愿意趁此机缘去体察环境及精神和肉体的癖性阻碍我尝试的经验,学习我没有时间和机遇学习的东西。但现在我却宁愿拒绝。此生足矣。我不相信永生也不向往永生。我愿意迅速地、没有痛苦地死去,随着我最后的呼吸,我的灵魂也带着它的渴望与耽溺归于虚无,若能确信这一点,我即心满意足。” (摘自书中379页处)

 

“人不过是跟芦苇,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将他毁灭,一丝风、一滴水就足以至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的多,因为他知道自己会死去,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摘自书中382页处)

 

下边这段是作家毛姆从美国回来,再次造访那些打算设为小说背景的街区,再次与那些作家想写进作品,作为原型的人接触的时候,发现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面对这样的变化不得不改变了初衷,这一段我觉得挺有意思,作家写到:“伯蒙齐不再是我认识的伯蒙齐了。战争毁掉了很多东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失业的忧虑像雾云一样笼罩着我的朋友们的生活,而今已不再有失业了,他们也不再住那臭虫肆虐的出租屋,而是住进了整洁的市建公寓。他们家中有了收音机、钢琴,他们每周看两次电影。他们已不再是普罗阶层,而成为了小资产阶级。但这些朝好的方向的并不是我发现的唯一变化。人们的精神也不同了。在恶劣的旧时代,尽管他们忍受着困苦贫穷,他们却欢乐、友善,而如今令人叹惋的是,他们的生活全给嫉妒、恨意与怨毒毁了。从前他们乐天知命,如今他们却对那些享有他们无法享有的条优越条件的人满怀憎恨。他们阴郁、不满。我相识多年的一位母亲、一个女清洁工,对我说:‘他们弄净了贫民窟和垃圾,可幸福和欢乐也给弄净了。’我步入了一个令我陌生的世界。我毫不怀疑他仍能为一部小说提供丰沛的材料,但我记挂的境况已不复存在了,我看不出些它的意义。” (摘自书中380页处)我个人认为这大段的描述是作家就发现了社会和人的那种荒谬之处。

 

其实我们也是如此,感觉是一个特别值得写的素材,可是一旦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回过头来看你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想写这个素材的原动力,后来知道我们的感觉是会发生变化的,此一时,彼一时,就像我的阅读那样,我不知道明天我有会去关注那一个作家,不过就我个人而言,关注谁都不重要,只要这些作家能够带给我一种愉悦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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