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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哪写到哪(之五百二十)

(2015-04-06 0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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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感悟生活

有了电脑就不再愿意动笔写东西了,觉得电脑把自己从繁重的书写劳动中解放出来,因为自己知道手写文字之辛苦,曾经自己干大头兵的时候,就成为了替领导抄写文件的“工具”,特别是在机关里面,这一段自己曾多次的写过,抄稿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你全身心地投入,不允许有一点分心,抄错一个字,这个的这张纸就算前功尽弃,领导给你抄写的时间最短一小时之内,最长不过一天,不管交给你的材料多长,就这么多时间,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在单位抄不完,没办法带回家里面加班。

 

其实,开始兴电脑的时候,自己还真的反对了一阵子,认为这是让人忘掉中国传统“手艺”的做法,认为自己在纸上写更有感觉,不知道在电脑上写同样,一句话,自己接受这项“先进理念”的时间很晚,到了整个机关里面不再用手抄讲话稿的时候,自己才被逼着学了电脑,也是一万个不情愿,自己有一个小兄弟,大学毕业以后,跟新形式和新感觉,见到逐渐兴起来的电脑,他深入进去,渐渐地痴迷了这个新事物,正好大学毕业以后分配在教学岗位上,他承担了学校电算化教学的机会,自己管理者一个电算化教室,除去教学生之外,就是为已经工作的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为了评职称,说没有初级算计的成绩不行,只好找到了他,他曾经动员我尽快的掌握这本技术,说是对今后的工作大有好处,自己还酸不溜叽跟他辩解,说真看不出来这件事情有什么好处,自己觉得用笔写做很有感觉,不知道在电脑上是否有这样的感觉,这位小兄弟让我学了以后再谈感觉,一句话,他认为这是大趋势,在这位小兄弟的帮助下,自己算作是把“初级电脑资格证”考了出来,好不容易考上了中级职称,要知道职称与工资挂钩,要不然自己不会去干这些自认为没意思的事情。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容易走极端,自己没感觉电脑带给自己便利的时候,坚守书写文字是最好的一种写作方式,所以那时候自己对纸和笔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自己觉得没有一件好衣服和像样的裤子无所谓,对于我们这样“舞文弄墨”的人来说,一定要有一只好钢笔,要有一些质量上好的稿纸,所谓的上好稿纸,无非就是不阴的纸,那时候估计是“洛阳纸贵”的缘故,很多办公用纸有质量很差,钢笔写在上面很快就阴成了一片,没法看,所以遇到好的稿纸自己一定会要上一些,自己藏起来,想法很简单留着自己慢慢用。不瞒各位自己曾经“藏”的稿纸,到现在依然还有不少,算下来三十多年了。

 

好钢笔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不客气的说,到高中以后都是用最简单的钢笔,估计也就是不到一块钱,记得很清楚,为了让钢笔书写流畅,每个星期六都会把钢笔泡在水里面,害怕不好的墨水把钢笔下水的细管子堵了,尽然有时候还用嘴去吹钢笔与笔尖,虽然自己那时候钢笔字臭的一塌糊涂,被老父亲誉为“狗爬”,就是不成型的意思,倒是老父亲的钢笔字写得还真的不错,很遗憾他的钢笔字写得好的优点被我哥哥继承,我到现在钢笔字写得依然一塌糊涂,特别使用了电脑以后,第一个感觉就是忘记了钢笔书写的技巧。

 

记得很清楚,我高中期间居住的大院是一个部队的小院子,离海边很近,听邻居大人说,这栋房子曾经是一个日本资本家盖的,整个别墅分东西两边,造型是一样的,他们兄弟两个人一人一边,后来解放前他们回了日本,解放后这处房子给了海军,成为了部队的家属院,那年我们在院子里挖冬天储存白菜的地窖,我跟院子里的小伙伴一起参加这项艰苦的,当地窖挖到五十公分的时候,我们有了重大的发现,挖出了一些子弹壳,还有一支没有笔帽的破钢笔,小伙伴都去抢子弹壳,唯独我把那支感觉已经破得不行了的旧钢笔拿回了家。

 

在水龙头上将这支破笔给洗了干净,发现除去内胆已经腐烂,钢笔尖依然金光灿灿,自己试着蘸了一下钢笔水,在纸上写了一下,觉得那只笔特别的好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后来过了好几年,我去某一个地方买钢笔,顺便带着这只已经被我视为珍宝的钢笔,让那里的服务员看一下,他们看了以后大为惊讶,说这是解放前很有名的一种品牌的金笔,产地是美国,笔尖是纯金的。自己为拥有着支笔而自豪,后来我工作以后把这支笔带到单设宿舍,不知道那位同事给偷了去,自己真的心痛了很长时间。

 

后来自己有能力买钢笔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这种愿望,特别是学会了电脑,感觉了它的方便之处以后,钢笔和圆珠笔几乎都很少用到,再也不想那些感觉非常流畅的钢笔书写时代给你的那种感觉,曾经自己的朋友,知道上学时自己的这些想法,在我的生日的时候会送给我一支不错的钢笔,自己也不再觉着拥有者支笔的兴奋,因为自己知道到现在,即便写一个请假条,也会在电脑上完成,熟练地掌握电脑的打字功能以后,自己不知不觉的就把自己一直感觉不应该扔掉的本领给忘记了。

 

在我的电脑旁边,放着很多支各式各样的钢笔、铅笔和圆珠笔,说实话,自己每天用他们的时候,就是书写自己工作日志的时间,会找到他们,打开日记本,把一天自己记得住的是倾泻在工作日几日,除去这些基本上不会用笔了,到现在知道一个键盘毁掉一手好字的道理了。


写到这里我很佩服作家戴升尧,到现在他依然坚持着用手写完成创作,用他的话说,写的来劲,一天写在稿纸上五千六千字不成问题,并不是他不会用电脑,他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习惯了用笔书写,觉得这样更有感觉,写完以后再慢慢的打出来,边打边进行修改,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也许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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