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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脑子好忘事

(2013-06-20 00:02:40)
标签:

杂谈

分类: 感悟生活

自己曾经引以为豪的就是脑子好使,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个特点,大家出去,有什么事情怕忘了,就会提前跟我说,我一定会记住,到时候提醒他们,大家都说我脑子好使,当初自己觉得这是一个优点,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脑子好使,也有不利的一面,那就是一件事情,不尽快的忘掉,是一件很破坏情绪的事情,忘性强的人,事情过后,第二天就没感觉了,忘掉了昨天的曾经,而我很长时间忘不了,痛苦一直在折磨自己。


 

这种特点,坚持了没多长时间,逐渐发现自己的记忆力,没有随着岁月而增强,而是随着年龄增加,脑子变得越来越不好使了,丢三落四的事情,层出不穷,说明自己已经开始老了,大脑也开始退化,也正因为这样,经常忘掉一些“关键性”的事情,例如借给同事的钱,大钱自己会记录下来,三百二百自己随手拿出来的,会在最短的时间里忘掉,当别人满怀感激之情还给你时,你竟忘了这个曾经借过的事情,说实话,他们就是不还自己,我绝对不会想起来有着桩子事情。


 

昨天,我发表博文《近期买书(下)》时,说了自己近期买的目新的书籍,特别是陈丹青编撰的,以木心讲述外国文学而编撰的《文学简史》上下两册,自己还觉得买得很值,而就在发博文当天,高中同学让我去我的书屋,说是借书看,在那里见到了书屋开业那时候,金大哥(博名:金大鹏)送给我的这套书,自己竟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金大哥看到我的博文会怎样去想,一定会认为这个小弟不厚道,早已经赠送的书籍,没过几天就不认这壶酒钱,其实,自己真的是忘了,觉得自己那样去写,有点对不住金大哥一片好意,在此,也向金大哥表示歉意,真正感觉“狗脑子”出问题了,而且这种遗忘,已经到了相当的程度,用家里面掌柜的话说,老年痴呆化症状发展得很迅速。


 

前两天,自己送洗衣店的冬天的衣服,洗衣店给我开的票,放在了钱包里面,过了没几天,自己收拾钱包的时候,发现了这张“多余的纸”,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张发票是干什么的,自认为是多余的碎纸,随手扔到了纸篓里面,幸亏这之后两天之内没清理,自己发现取衣服的发票没有了,经过细细回想,想起来自己整理钱包的过程,回办公室里面,将纸篓全部倒出来,找到了被错成纸团的取衣服发票。


 

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不知多少,现在来看真的是大脑严重衰退的表现,自己笑话别人,忘性大于记性,现在轮到我了,忘得更快。不仅仅是这件事情上表现出来,自己的买书上,早已经暴露出这个问题,重复买书的几率,在不断的增加,居然有一本书,我竟然重复买了三本,这是自己多少年来从来没有的现象。


 

毫不客气地说,当初自己的存书量达五千册以上,自己对每本书的摆放位置,了如指掌,老师或朋友过来借书,讲出书名,自己稍微回想,就可以在哪个位置上找到,这个记性也被圈子里的朋友传为佳话,原来自己还编了一个书籍目录,后来自己觉得记忆力很好,就不再沿用目录。


 

不仅如此,谁借了我的书籍,十本二十本,自己都记得清清楚楚,谁还了自己,谁一直拖欠着,自己也心里有数,对那些只借不还的读者,绝对不会借第三回,自己将他列为不守信读者圈子,再借书,自己一定会毫不客气地跟他说,先还回来,在借,久而久之,他们也就了解了我的习性,即便他们说我,看书比看老婆还紧,我可不管那些事情,要知道这些书籍的得到,是自己从肚子里抠出来的精神食粮,自然就要重视了。


 

现在自己把这种忘性,归咎于自己属狗的,都说属狗的忘性强,虽然,狗可以从千里寻找到自己的家,但根本上说,狗改不了吃屎的这句俗语,告诉了属狗的人,忘性大于记性,就像现在自己表现出来的这样,还好,自己身上的钱包,还没忘记,每天的摸一下,摸到了心里也就踏实了。


 

从这点看,一个人的遗忘,或许有它的选择性,表现在某一方面很明显,而其它方面就稍微得好一点,自己感觉现在的我,已经退化到大众遗忘的模式之中,别人说过的话,自己见到的那些曾经感觉很气愤的事情,不出两天绝对就会忘掉,也正因为这样,自己会第一时间,把自己的这种感觉记录下来,当我在自己书屋见到那套书籍的时候,知道自己又犯了遗忘症的错误,将这个自己犯的错误,在这里讲述,也算是对金大哥表示的歉意,谢谢金大哥的馈赠,我没在博客里表述,真的是自己遗忘了,曾经的这件事情,当哥哥的只有担待吧,全当“狗脑子好忘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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