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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死亡大辞典》第114页处,第二个词条是:电死。
现代社会对电死的事情已经不足为奇了,电死包含了两个含义,一个是意外触电身亡,另一个是我们司法程序中的一个行刑方法,就是用电流强度来对判死刑的人,执行的一种行刑办法。这已经成为了国际行刑的一个惯例,隐约记得好像在我们国家对部分有“身份”官员,在他们犯下不可饶恕的罪名以后,判处死刑,多半是用这样的行刑。但是大家不知道这种刑法它的来历,在这本书里记述了电死刑法的渊源,我知道大家更多了解的是我们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过电死亡事件。
其实假如我不去看这样一本书,我也永远会理所当然的相信呈现给大家的一切,至于它的背景和历史来源一辈子也不知道。其实,对于百姓来说,这些事情知不知道确实也无所谓,但是对于一个曾经学过法律的人,对这些显得茫然无知,自己觉得有愧于父老乡亲,也算是司法史中的一部分吧?
我们先把这段对“电死”的解释看明白以后,我们再抒发自己的感慨。书中是这样写道:“1881年,纽约布法罗前任汽船工程师、牙科医生艾伯特•索恩威克博士给托马斯•爱迪生写了一封信,描述了他是怎样目睹一名醉酒男子以意外碰到发电机的终端并被电死的。当爱迪生需要有事实来证明他的直流电要比他的对手乔治•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安全得多时,他记起了索恩威克博士的话。大量的金钱花费在选择电进入到家庭和企业的方式上――既要选择到底是通过电量和电流方向周期性变化的交流的方式还是通过电流方向保持不变的直流电的方式。为了说服使用自己的发明,爱迪生公开做试验,在一群欢呼的人群面前用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把马、狗、牛,甚至还有一头科尼岛大象电死。他的直流电几乎不能击昏这些动物。为了进一步证明他的观点,爱迪生用了发明家哈洛德•P•布朗设计了一个电椅用来演示交流电致死有多快,劝说公众在见证了直流电是如何致命之后选择他的更安全的电力传输方式。爱迪生作了种种努力之后,索恩威克博士对爱迪生的直流电演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而游说他的朋友纽约州参议员大卫•麦克米伦,把电椅的议题提交州立法会,后被批准为死刑的一种行刑方式。”
哈哈,真是一种荒诞,科学的发明,给我们人类带来了福祉,也同时带来了足以泯灭这些福祉的罪恶,爱迪生和威斯汀豪斯永远也想不到,自己的发明创造,却成为了后人杀人的一种便捷工具。更让他们想不到的是,电力为历史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进作用,但也同时成为了人类自掘坟墓的开始,能源已经在他过后的几百年里显现出了,光明是有代价的。
为了鉴别爱迪生和威斯汀豪斯的交流电与直流电的区别,我特意的再往上搜索了一下,自己在学校期间物理课不是没学过,而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把自己学得不多的东西,大多数已经还给了老师,自己现在来看基本上和文盲没有什么区别,我在它们区别的词条中看到了最佳解释:“直流电的电流方向一定,且大小不变,如干电池、蓄电池、直流发电机供的电都是直流电。直流符号用“-”表示,电压用DC表示。交流电的方向和大小随时间变化,工农业生产所用的动力电和照明电,大多数是交流电,交流电用符号“~”表示,电压用AC表示。我国交流电规定频率是50HZ。”
我想读书的好处就在于拓宽视野,而思索的好处就在于感受深刻,当一个画面或者一个词语,能唤起你的思绪,能引起你的共鸣,你用这种或其他的方式,记述了这些,阐述了这些,你就是一个积极面对生活的人,在我看来,当我们解了事情的属性,你才能坦然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切,畏惧就是一种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