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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很多的场合跟我的部署或者业务关系单位的同仁也好多次说过,每一个人在从事我们这项工作时,应该凭自觉性,这不仅仅体现在一个人的人格力量,而且也体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上,所谓的自觉性就是学会自己管理自己,对所要从事的工作不需要别人在旁边指手画脚,在了解工作程序后独立工作,为单位负责人,为自己的声誉负责人,这就是自律的最一般的理解。
我总觉得在我身边的人都已经是大人了,更何况有一些人的年龄比我还大,用粗放式的管理我不太喜欢,但事无巨细的管理方式在我看来更不可取,缺乏人文的环境,使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的不到充分的展示,我历来倡导自觉性的工作方式,所有的工作近乎于已经确定的工作模式,按部就班足以。
遗憾的是我的这种想法总是在现实面前变形,很多人习惯了粗放型的管理,他们好像必须有一个近似于无情面的监工,让这种人监督着工作才有“信心”,天生一个奴才的想法和品质,更有甚者他把你的这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认定为是管理才能得缺失,他们身上不挨几鞭子难受。
最初我以为手下的一些人可以做到我设想的管理要求,为此还欣喜了好一阵子,但是后来知道这些都是一种假象,都是在你即将到来时特意的做出的样子,更可恶的是他觉得你是一个傻子,他似乎把你给摸透了,到那随便得转一下,与领导随便的聊一聊,之后一场大酒之后,晕晕乎乎的打道回府了。
岂不知业务数字每个月都在我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业务的情况一目了然,遮着盖着何必,那不是自欺欺人吗?业务是一本死账,谁也不敢动,谁也别有其他的想法,其中的奥秘在此还不必讲明,相信科学,就像俗语说得那样:“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越轨般的事情还是主动交待为好。看似你是为了一个小的局部利益,所做出的一种“保护”行为,当你站在法律的层面上去看,就会知道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样的性质。
小聪明可能在一个时期给某些人带来一些利益,在你的那个小的局部作了好人,也许会喝了别人的答谢酒,拿了别人的礼物,但是你不知道很多事情看似无关紧要,但他确是一个因小失大的逻辑关系,钻的不是别的空子,是法律明令禁止的空子,自己已经越出了法律的底线还不知道,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局部利益作为我们是要考虑,但对于局部利益的界定需要这些人仔细的想一下,你觉得给某些人办了本不应该办的事情,自我感觉是有了本事,也够义气的表现,但是你没考虑到一旦成为法律责任的时候,求你帮忙的人会为你做点什么,自己身陷囫囵还茫然不觉,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更何况局部利益的大前提是整体的利益的确保,就想好大河有水才能保证小河不干一样的道理。
当然我们也要做出深刻的反思,出现这样的情况并非一日之念,而且类似的问题和现象不是今天才发觉,不正常的数字和不正常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已经包露出蹊跷的端倪,还是我们管理上的松懈,是我们对一些人的品质估计太高,给他们产生错觉的氛围,激发了他们以身试法的“有效尝试”,我们应当承担责任。
我把这篇自己对这些事情的看法在此申明,也是想让那些打了小算盘的人有所觉醒,悬崖勒马,用积极的态度协助我们的调查,我们也会根据他们的表现来确定下一步处理的意见,这也算是给那些人先打个招呼,别说不仁义。虽说我们管不了你,但是要知道,管你的部门很多,相信在处理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法律必定公正的,谁也不会为你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