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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选秀”当高雅

(2006-08-29 07:54:30)
分类: 杂谈闲侃

  估计是湖南电视台开了“选秀”的先河,三年前的“超级女生”“选秀”活动,拉开了中国“选秀”的大幕,由于收视率极高,受一部分年轻人喜爱,成为了湖南电视台的一个亮点。从那以后全国各电视台不甘寂寞,各种“选秀”纷纷亮相。引领中国电视走向的央视,在第二套节目中开办了“梦想中国”、“非常六加一”、“幸运52”;上海电视台推出了“家有好男儿”、“我行我素”;青岛电视台紧随其后,开办了“魅力大妈”、“魅力新娘”电视大赛,一时间电视黄金时间的节目,都成了“选秀”大舞台。
  在这里毫不客气的说,除了央视的“非常六加一”、“幸运52”还带有一定的知识性,其他的“选秀”节目,只能形容为低俗,编导们把参赛选手,当成猴来耍,评委们把参赛选手,当成孙子来“臭”,在编导的指挥下,参赛选手不是发挥自己的才智,而是充分发挥了“低俗”,唱着自己无法理会的通俗歌,跳着扭腰摆臀,故能风骚的舞,装束更是,男不男,女不女。而选手们为了成名以后的“富贵荣华”忍气吞声,忍辱负重,在过去的选拔赛中,媒体暴露出的一个个黑幕,足以印证。
  这些“秀”选出来,能为社会做点什么?除去奉献给百姓几张漂亮的脸蛋,迎合年轻人的所谓时尚的追求,在营造几个百万富翁,开启年轻人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有什么?更可笑的是那些几乎疯狂的“粉丝团”,为了那几张“小花脸”和“小白脸”,声嘶力竭,倾注了所有的感情,为他们摇旗呐喊。其中还有一些中老年人,他们也把久久压抑在内心“隐秘”的情感释放出来,表露自己曾经的梦想和现在的所爱,有点自慰的感觉。
  其实,大家没有注意,“选秀”只不过是某几个大企业赚钱的由头,首先,电视台受益,电视广告的收益、电视台收视率的收益;其二,企业的受益;产品广告的影响力,取决于电视的收看率,收视率越高产品自然卖得越好;其三,电信运营商的受益,成千上万条的信息量,真正做到了财源滚滚;其四,经纪公司的受益,选手“选秀”成功,就成为了他们赚钱的机器;其五,就是那些伶牙俐齿,咬文嚼字,尖酸刻薄的评委们的受益,只要有“丰厚”的评审费和待遇,凭着三尺不烂之舌,随着幕后的操纵者的旨意,让你留多久,就能留多久。我在洪晃的博客中,看到过她的一篇文章,写得很幽默。写的就是文化人,题目就叫“文化人容易犯傻”,她是这样写的:
  “余秋雨跑电视上天天跟歌咏比赛的小年轻较劲,够傻的。难怪他称“文化”为“苦旅”。
  好朋友音乐家刘索拉最近去杭州,给国际咨询公司麦肯锡作培训,让一屋子的MBA学着唱蓝调,不傻,但是绝对不靠谱。
  我妈章含之,上海一代名媛,曾经一度要在兖州开一个汉堡包店,因为她去兖州时候发现火车站附近没有快餐,非说汉堡包在兖州能赚大钱。傻,不靠谱都不用说了,还赔了钱。真不明白他老人家当时怎么想的。
  萧关鸿,上海文汇出版社社长,上周和路易十三合作出了一本书,结果就被赶到一个时尚派对的台上去讲话,不疼不痒地说了点创意的时代,时代的创意等话,还穿了一身黑,一夜之间把自己知识分子身份换成时尚分子了,不仅傻,而且不值得。
  我干的傻事就更多了,什么自己半夜三更去做个电视节目、和朋友瞎混演电影、上别人的电视节目被人当猴耍着碗、都不是聪明人干的事情,当然这么说我是给自己的脸上贴金,好像我也是个文化人似的,其实按照刘索拉给我的定义我只是个小商人,还没有资格傻到文化人那级别。
  我一直认为制定文化政策的人肯定不是文化人,因为他们从来不犯傻。最近发布一条新政策,说要管理KTV里面的小年轻都唱什么歌,得唱健康的,我这才发现,还是文化人在制定文化政策,不然怎么会和余秋雨那样犯傻——KTV苦旅马上就开始了。
  在我看来,洪晃笔下的文人还有“文气”,那些“选秀”的评委,基本上就是赤裸裸的“刽子手”。
  每一场“选秀”都像一场闹剧,不知道这铺天盖地的“选秀”风,要刮到何时,商家是乐此不疲,电视台是来者不拒,青年人被忽悠的“五迷三道”,哎,诸位朋友,别把“选秀”当高雅,那只不过是一个经济活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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