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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1日凌晨,在北京朝阳区工人体育馆南门路口,中国乒乓球队教练兼队员孔令辉驾驶无牌照保时捷跑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并发生冲突。事后交警证实孔令辉是酒后驾车,对孔令辉给予行政拘留,扣除驾照半年,处以18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根据中国相关交通法规规定,交通事故被行政拘留者在如下三种情况中可以免除处罚,分别是当事人患病、家中有实际困难或因工作需要,在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于孔令辉在事故发生之后认错态度较好,而且个人需要进行训练比赛,所以,经过乒羽中心向交通部门提出申请后,孔令辉行政拘留处罚提前结束。目前孔令辉正在闭门思过。乒羽中心以及国家队对他的处罚决定尚未确定,不过为了对年轻队员起到警示作用,乒羽中心内部也一定会对孔令辉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我们翻开孔令辉的历史,就可以得知这位世界乒坛名将辉煌战绩:孔令辉6岁开始打球,1986年进入省队,1988年进国青队,1991年入选国家队。历年来在国际乒联公布的世界男单排名前列,是世界杯、世锦赛和奥运会的大满贯冠军得主。他是享誉国内外的知名运动员,在我看来他的名气一点也不亚于意大利足球名将齐达内,同是两个名人,在相隔不长的时间内,都因“突发事件”,一个用鲁莽的方式,发泄了自己的愤怒;另一个“耍大牌”,耍折了“腰”。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也成了众矢之的。
但我们不难发现,孔令辉与齐达内的“错误”显然是不同的,孔令辉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酒后驾车,他的性质是犯法。而齐达内鲁莽的用头顶撞对方球员,属于恼羞成怒,是情绪失控造成,藩属道德层面的问题。
一个是情绪失控,一个是知法犯法,错的不一样,性质也不一样。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多多少少原谅或理解齐达内情绪的失控,人家再失控也决不犯法,好在齐达内圆满画上了足球运动的生涯,挂靴隐退,留给后人的是怀念。而我们的“孔教头”如何是好?学法吧、遵法吧、用法吧、爱法吧,用汗水和业绩去冲刷耻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