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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今日铲字,何必当初题字

(2014-08-14 23: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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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

题字

铲字

分类: 时评
“大老虎”现形,怎么处理他留下的“墨宝”似乎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最近中国石油大学就因此陷入舆论漩涡:先是刻意用火箭模型遮挡住了落马“著名校友”的题词署名,后又将学校新闻网上与其有关的报道悉数删除。相比中国石油大学遮挡题字落款的“温和”做法,各地对于落马官员“墨宝”的处理方式显得更为直接,哪怕是刻在石头上,也是一个字:铲。(《北京青年报》8月14日)

这些落马高官昔日大权在握时曾四处挥豪泼墨,因而“铲字”成为时下一道令人哭笑不得的风景。此情此景,正好应了臧克家的一句诗:把名字刻入石头的,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有网友说,“铲字”是遮丑之举,不如留着这些字作为反面教材,以警示后人。此言有理,然而从书法艺术的角度视之,这些字的确该铲掉。

官员题字之风古已有之,但古之官员,写毛笔字儿是基本功,并且大多写得不错,即便如此,没有两把刷子的,也不敢四处题字,怕被方家耻笑,因此留传至今的古代官员题刻,多半是书法精品。反观现在一些所谓“官员书法家”,刚拿起毛笔三五天就敢到处乱写。这不是“附庸风雅人”四个字就能解释的。

一些官员喜欢到处留下“墨宝”,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本来就有此“雅好”,被周围人一奉承,还真以为自己堪比颜柳,于是飘飘然起来,产生了题之于名山大川、亭台楼阁的欲望,企图让自己的墨迹“垂之久远”。此为名;二是官员舞文弄墨往往有价格不菲的润笔费,名曰“雅贿”。此为利。

既为名利,自然与书法艺术存在较大距离。如果举目望去,尽是这种三脚猫水平的“书法作品”,就是一种视觉污染,就是对书法艺术的亵渎。

然则“铲字”这件事情看上去,的确有种世态炎凉的悲怆——昨天还一脸谄媚地求官员题字,今天就急吼吼地铲字,活脱脱一幅趋炎附势、过河拆桥、落井下石的小人嘴脸。这方面有个典型的例子:胡长清主政江西期间,南昌城大街小巷遍地“胡体”,某公还曾在《书法报》上撰文吹捧:“承柳公权之铁骨,袭颜真卿之浑厚,飘逸灵秀再追二王。”而一旦胡长清因贪腐落马,江西各地对“胡体”避之唯恐不及,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临街店铺,一夜之间刮起“铲字风”,必欲除之而后快。如此“人走字凉”,怎不教人感慨!

于是,落马贪官“墨宝”铲或不铲,都令人纠结。这件事情的症结在于,泛滥成灾的官员题字本就不该有——若没有当初的奉若至宝,又哪来今日的弃如敝屣?

中央对官员题字、题词行为其实早有约束。2008年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即规定,“国务院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2012年12月出台的八项规定更是明确要求“不题词、题字”。然而禁令之下,依然有官员热衷于四处题词、题字,依然有人不惜千金也要求得领导一字。说来说去,还是权力与利益的交换难以禁绝,题字只是牵线搭桥。而官员“墨宝”一旦褪去权力光环,就身价立降。

若没有了权力这个超乎寻常的附加值,人们自然就不会对官员“墨宝”趋之若鹜,相应地也就不会有要不要铲掉落马官员题字的烦恼。所以,规范官员题词、题字行为,重在规范权力运行,不是出台几条禁止官员乱写字的规定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而有题字“雅好”的官员也需自省——有道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因此非涉公务的个人爱好应慎露,以免成为贪腐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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