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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丑闻何以发生在“奥运冠军摇篮”

(2014-03-19 20:55:59)
分类: 时评

2013年12月,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校长和副校长被曝因猥亵多名年幼女学员被刑拘。媒体调查称,校长刘智强涉嫌对6名女童进行多次猥亵,副校长曾嵘侵害的女童人数不详。该校曾培养出刘璇、李小鹏等体操名将,被媒体誉为“奥运冠军摇篮”。(《东方早报》3月19日)

 

此事的最新消息是,据《法制晚报》报道,因证据不足,受理此案的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已于今年3月初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继续搜证。

 

有律师表示,发生在校园里的侵侵案件大多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在没有监控和证人的情况下,学生的证言容易形成孤证;体操学校训练期间肢体接触难以避免,如何判定亦是法律层面上的难题。由此看来,这场诉讼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体坛性侵传言时有耳闻,发生在国内的类似事件,最后大多不了了之。印象中,进入司法程序的,这是第一起。虽是个案,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少。

 

首先,运动员、年幼学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是否得到足够的保护和尊重?丑闻败露后,湖南省体操运动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对此的回应是:“我们是体育单位,对学员的保护主要放在训练安全上。”这真叫人莫名惊诧。显然,他们并不认为学员被猥亵是多么严重的事情。这让人联想到2011年全国城市运动会期间,有传言称河南女排队员遭教练性骚扰,媒体联系河南省体育部门官员核实此事,得到的回答竟然是:“这个事儿也不算个啥事……”

 

也许在一些地方的体育部门看来,运动员、学员被猥亵、被性侵算不上什么事,夺冠军、拿金牌才是最要紧的事。这或者可以解释,校长猥亵年幼女学员的丑闻为什么会发生在“奥运冠军摇篮”里。

 

其次,体校这样的单位是否游离于防校园性侵的监管视线之外?体校一般都是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家长把孩子送到这里一般都是比较放心的,总觉得孩子不会出大事。但实际上,这样的学校如果发生管理人员、教员针对学员的性侵行为,更为隐蔽,更难防范。

 

有律师建议,体校应出台禁止性规定,禁止管理方、教员与学员之间单独相处。依笔者之见,还得在校长、教员的选拔、任命上加固“师德”防线。相关报道称,涉案校长一直都是湖南体操教学领域的业务骨干,堪称桃李满天下——是否存在这样的选人用人倾向:体校校长只要能培养出几个世界冠军就是称职,就是优秀,其他方面有什么瑕疵可以视而不见。

 

近年来校园性侵案频发,从民间到官方都在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这当然有必要,然而具体到这个案例,在体操学校接受训练的多是8到12岁的女童,差不多是刚出幼儿园就进了体校——性教育再提前能提前到什么时候?因此对于这些孩子的保护,主要还应立足于学校加强防范,包括对可能存在的“禽兽校长”的监管;再就是一旦发现性侵行为,严惩不贷。然而令人遗憾且愤怒的是,这起案件中,不仅学校管理存在巨大漏洞,事发之后各有关方面也有捂盖子的嫌疑。

 

自2013年10月案发至今已近半年,尽管丑闻已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但没有一字见诸当地媒体。侦办此案的公安机关称:“涉及未成年人,而且社会影响也不好,不会向外界公布。”这倒也罢了,更加不可理喻的是,有知情人士指出:“涉及当地强势体育项目,湖南方面对此严格保密。”这只能理解为,在某些人看来,丑闻一旦曝光,势必影响体操名校、体操大省的形象。

 

“奥运冠军摇篮”的名头,几块金牌的份量,难道比孩子们身体上、心灵上蒙受的伤害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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