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网友为何同情摆摊城管

(2013-06-16 23:39:33)
分类: 时评

“城管捞外快,占道摆地摊,换了马甲我也认识你!”15日,武汉网友“岔巴子”微博发图爆料: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记者多方了解后获悉,图中的“地摊男”确系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一名执法队员。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此事进行彻查,并给出公开回应。(《楚天都市报》6月16日)

 

普通公民摆摊不是新闻,城管摆摊则是新闻中的新闻。众所周知,城管和摆摊的小贩从来都是水火不容的一对矛盾体。“城管摆摊”这条“有图有真相”的微博,发布当日即引来近两万人热议围观。

 

“地摊男”的真实身份已经弄清楚了。武汉市城管委16日通报:爆料图片中的执法队员系洪山区城管局执法大队直属七中队正式执法队员桂某,33岁,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区城管局,2007年通过司法考试,平时表现优秀。

 

官方回应堪称神速,信息丰富,也很坦诚,至少没说桂某是临时工,值得嘉许。唯一让人觉得有点儿别扭的是“平时表现优秀”这几个字,它的潜台词是,桂某有可能被从轻发落。

 

怎么“发落”桂某,要看桂某犯了什么错。“白天执法、晚上摆摊”听上去很不靠谱,但未必就是违法违规之举,这一要看桂某是否有公务员的身份——如果有,他就涉嫌违反公务员不许经商的法律条文;二要看桂某摆摊是否真的是占道经营,如果他的摆摊行为没有违反武汉市的城市管理规定,8小时以外做点小生意补贴家用就是他的个人权利。

 

最近有关城管的负面新闻又多了起来,有延安城管跳踩商贩头部,有淮北城管殴打围观学生……估计武汉城管方面看到爆料微博时,第一反应是很紧张,有一种祸不单行的感觉。其实这是反应过激了,从微博留言看,绝大多数网友对“城管摆摊”寄予了同情,很多人觉得这位城管不容易,忙碌了一天晚上还要出来练摊儿,大概也是个“苦出身”。甚至有网友直指爆料者“其心可诛”,之前爆料者的朋友开店违规摆放展架被城管劝阻,他在微博上披露此事属于“报私仇”。当然也不乏情绪化的表达:“这位城管至少不会吃拿卡要,不会收保护费,否则就没有必要摆地摊了。”

 

网友们并未纠缠于“城管摆摊”这一行为本身是否违法违规,而是几乎一边倒地对当事城管表示同情和理解,甚至有些不分青红皂白,这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很耐人寻味。城管也是人,也是要养家糊口的,脱下制服的城管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都希望通过努力赚钱让自己和家人过得好一点——这是人们同情摆摊城管的情感原点。

 

脱下制服摆地摊的城管就是值得同情的“人”,而穿上制服执法的城管却屡屡成为“粗暴执法”的代名词,可见很多人对城管有意见,并不是指向城管执法队员个人,而是那身制服——制服某种意义上就是制度,这才是需要反思的。同样是执法行为,为何警察抓小偷不会有人质疑,城管驱赶小贩就令人生厌呢?

 

走街串巷、引车卖浆作为底层民众谋生之道,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到了今天,它在某些地方却与“城市管理”格格不入,变得“灰色”起来。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显然还没有在“城市形象”与市民基本生存权利之间找到最佳契合点。

 

武汉市洪山区城管局称,作为执法人员,是不允许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该执法队员确系生活困难,可向组织反映谋求解决。这样的表态很人性化,问题是,那些生活困难的小商小贩,又能将自身命运的改变寄希望于哪个“组织”呢?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