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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平坟复耕平坟卖地缺德杂谈 |
分类: 时评 |
11月20日,河南周口市一名宣传官员介绍,自国务院11月16日修改《殡葬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后,该市“平坟复耕”工作已暂停推行。目前,正在研究如何调整政策。据悉,从今年5月开始,周口开始推行颇受争议的“平坟复耕”工作,200多万个坟头先后被平掉。(《新京报》11月21日)
轰轰烈烈的河南周口平坟运动终于在国务院一纸禁令下停下了疯狂的脚步。
这场声势浩大的平坟运动,在此前周口市官方的宣传口径中,简直就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比如“移风易俗”、“惠民殡葬改革”、“保护生态”、“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
然而,无论周口市给“平坟复耕”贴上了多少美丽的标签,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场堪称史上最大规模的平坟行动是在行政命令下强制推行的。即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第628号令删除了《殡葬管理条例》中有关“强制平坟”的规定,意味着周口平坟运动在手段上已不具有合法性。其实早就不合法了,自《行政强制法》出台之日起,“强制平坟”在理论上就已经是一种非法行为。
周口市的“平坟复耕”不仅手段非法,而且动机可疑。当地政府当然可以说平坟的主要目的是复耕,但大规模平坟之后,复耕的效果如何呢?据媒体公开报道,自推行“平坟复耕”之后,周口市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而有数据显示,周口市2011年年底耕地保有量为1281.15万亩。换言之,顶着沸腾的民怨,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换来的耕地仅占全市耕地保有量的约0.2%,投入和产出比严重不合理。
如果说当地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为子孙后代增加一点点耕地,倒也其情可悯。问题是,这个靠扒坟得来的0.2%到头来恐怕也是镜花水月。今年3月周口市商水县县长在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上提到,“商水作为产粮大县需要土地支撑,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好一个“县产业聚集区亟待西扩”,这恐怕才是平坟运动背后的真实动机。搞招商引资就需要土地,而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又是绝对不能触碰,于是乎国土部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就可以被拿来灵活运用——通过平坟增加耕地,而后相应征用城市周边的耕地,一出一入,耕地面积不增不减,而地方政府凭空就多出来几万亩可以高价出让的土地。
要知道,平坟所得土地如果仅仅是“复耕”,土地承包金每亩每年最高也不足千元,但如果进行商业开发,土地出让金则可能翻上几十倍、几百倍。这个“点土成金”的妙招,只需玩一个腾笼换鸟的把戏——将坟地转化为新的耕地,再将原有的耕地转化为可以征用的土地——即可大功告成。至此,周口市“平坟复耕”的真实面目昭然若揭:名为“平坟复耕”,实为“平坟卖地”。
“平坟卖地”跟过去某些地方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强行撤并村庄、逼农民上楼的做法,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差别只在于撤并村庄是从活人手里夺地,平坟则是从死人手里夺地。此前一些农民“上楼”之后,不得不在楼顶养猪养鸡,种地还得坐车跑大老远。此番周口市强制平坟,你叫村民们清明时节到哪里去祭拜祖先?周口市官方称全市正在规划建设3130座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是公墓的影子还没看到几个,200多万个坟头已经被铲平了。
周口市为强行推进“平坟复耕”,可谓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商水县规定,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党政正职就地免职;党员不带头就开除党籍,教师不带头就停课,村干部不带头就“下课”。如此雷霆万钧、说一不二,怨声载道是必然的,一位籍贯周口而在北京从政的官员在《南方周末》上撰文称,平坟断了自己和家乡的联系,让自己再也回不去周口了。
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并非一种抽象的概念,而是直接源于习俗和传统。中国社会的伦理传统建立在家族血缘基础之上,大地上的坟茔不仅是死者的归宿,也是生者的坐标,而挖人祖坟,向来被看做是最缺德的事情。现代社会移风易俗固然是必要的,在某些地方,“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作为公权力的执掌者应该明白,类似于殡葬改革这种事关民间传统信仰的政府行为只能顺势而为,切不可拂逆民意,更不能采取非法治的手段强制推行。
此次国务院628号令叫停“强制平坟”,堪称一场及时雨,浇灭了蔓延在周口市1.2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一股邪火,同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对一些地方平坟运动的不认可。然而仍需警醒的是,某些地方官员总是试图做出一些“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荒谬举动,或是因为政绩短视,或是因为私利,或是因为自负,而说到底还是权力无远弗届且不受约束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