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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缺失下的搜索引擎就是一头怪兽

(2011-08-16 21:12:58)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消费者姚女士通过百度搜索到一个机票网站,不但被骗了钱还没订到机票。而百度推广链接里,除了机票诈骗网站,虚假维修网站、医药网站到处可见。记者暗访时发现,百度改造后的竞价排名系统,依然是虚假网站泛滥,出钱越多就能排名越靠前。(《京华时报》8月16日)
    上网搜索时“百度一下”,业已成为许多网民的习惯动作,然而现在,却有不少网民发出这样的感叹:“百度一下,你就上当。”
    早在3年前,央视就曾曝光百度排名靠前的几家癌症、性病医疗机构,经调查都是些坑蒙拐骗的不法游医,从而让人们对百度的竞价排名系统深恶痛绝。那时,百度还深陷“屏蔽门”,被指屏蔽了臭名昭著的三鹿公司的大量负面新闻。一时间,百度四面楚歌,声誉跌至谷底。
    3年时间过去了,人们原以为百度会吸取教训,从此走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正途,未料百度非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其经过升级换代之后的竞价排名系统——凤巢推广系统,是比从前更有效率的圈钱利器。
    而且,百度已不满足于靠提升技术手段圈钱,还主动加入造假行列,明目张胆地充当虚假网站的帮凶。暗访记者炮制了一个虚假减肥产品网站请百度帮助推广,为蒙混过关,百度营销人员竟给记者支招,包括“借资质通过审核”、“修改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和“偷梁换柱地申报监管宽松的行业”。
    看样子,百度根本就没把全民的愤怒声讨当回事儿。也难怪,自打谷歌搜索退出中国内地,百度就成为行业内当之无愧的龙头老大,无人可与之相抗衡。再则,它从前犯了那么多事,未曾受到哪怕一丁点儿的来自政府和法律层面的惩罚,纵然民意汹汹,又能奈它何?
    此前舆论对百度的批判,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像百度这类用户数以亿计、与民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网络搜索引擎,应承担起“社会公器”的角色,而它却仗着亿万民众对它的信任为非作歹,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觉得视百度为“社会公器”,是过于高看它了。类似于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在本质上是一个互联网企业,即便它用户再多,社会影响再大,也还是企业。如果一味纠结于它是不是“公器”,要求它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就容易模糊视线,忽视问题的根本,进而对它提出道义上的要求——你可是公器啊!你要用公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啊!你要匡扶互联网世界的正义啊!
    既然百度是个企业,我们就只能拿企业的标准来要求它。我倒不觉得搞竞价排名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情,IT行业人所共知的是,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类网站仅靠访问流量难以维持,在相当程度上必须依赖广告生存,此外,竞价排名是搜索引擎通行的赢利模式,客户付款越多搜索结果排名越靠前,在这一点上,百度、谷歌、雅虎全能搜等搜索引擎概莫能外。因此,无论百度开发出什么样的竞价排名系统,都是它的自由。但百度伙同虚假网站欺骗公众,这就不是企业自主经营权利范围内的事情了,已经突破法律的底线。
    围绕百度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根源在于“市场之手”失灵后,“政府之手”没有及时伸出,从而使得百度处于监管真空。寄希望于百度自律是靠不住的,为今之计,我认为有必要从三个方面对百度进行它律:其一,搜索引擎收企业钱为企业宣传不是不可以,但对这种行为必须用《广告法》进行规范和管理,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应追究搜索引擎的连带法律责任;其二,百度所作所为已涉嫌滥用垄断地位搞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对其进行反垄断调查;其三,在法规层面,立法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针对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出台监管办法,以防范有可能出现的恶性竞争。
    托马斯·弗里德曼在《世界是平的》一书中,将信息搜索归入“抹平世界的十大推土机”之一,他说:“在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么多人,可以靠自己就能找到那么多资讯,那么多的人、事、物。”网络搜索技术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毋庸置疑,每天都有数以亿计的人在享受它带来的方便,但时至今日我们发现,如果对搜索引擎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总有一天它将沦为资本的附属品,并疯长为一头吞噬互联网自由的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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