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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走为上计”谈不上亲民

(2009-11-04 01:50:04)
标签:

城管

小商小贩

广州

走为上计

后中先

暴力执法

暴力抗法

亲民

杂谈

分类: 时评

    11月2日,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在做客电视热线节目《沟通无界限 行风大家谈》时语出惊人:在控制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李局长称,这项“管城经”已成为城管队员培训内容之一,“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打造“亲民城管”形象。(《信息时报》11月3日)
    较之于“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之类的“城管秘笈”,广州城管的这个“跑字经”显得温柔多了,不仅温柔,甚至是“柔弱”。但硬要给它贴上“亲民”的标签,我觉得还是有几分滑稽。
    有一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广州城管的“跑”是有前提的。李廷贵局长说,在对流动摊贩执法时,遇到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多方教育无效时,城管人员应学会“跑”,,先行离开,不与摊贩发生正面冲突,避免“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此即意味着,城管的“跑”是36计走为上,好汉不吃眼前亏,换言之,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既然是“先行离开”,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是不是去“搬救兵”呢?如此虽可避免“暴力抗法”,难说就会有随之而来的“暴力执法”。在围棋术语中,这叫“后中先”——表面上暂落后手的一步棋,往往埋伏着极其厉害的后续手段。
    退一步说,即便城管知难而退,“跑”了也就“跑”了,不再卷土重来,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因为担心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担心他们“暴力抗法”,该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显然是一种失职行为,这与“亲民”更是风马牛不相及。
    从来只见小商小贩在城管的追逐下撒腿飞奔,鲜见有城管在面对小商小贩时落荒而逃的。我觉得广州城管琢磨出来的这个“36计走为上”肯定不是无的放矢,似乎在说明广州街面上的小商小贩很强大很暴力,连城管见了他们都畏惧三分。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早在3年前广州的城管队员就配置了武装到牙齿的防暴装备,以此对付散兵游勇般的小商小贩应该说绰绰有余。之所以频频发生所谓“暴力抗法”现象,只能用力学原理来解释——“暴力执法”的作用力有多强大,“暴力抗法”的反作用力就有多强大。
    说到底,“走为上计”是一种战争思维,城管的“跑”还是将小商小贩当做了自己的对立面,“跑”固然可以暂时回避矛盾,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无助于打造“亲民城管”形象。我理解所谓“亲民”更多地体现在执法理念上,城管必须明白,小商小贩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如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市容市貌的整洁、有序就是奢谈。
     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如果城管真的做到了很亲民,小商小贩见到他们就像见到了亲人,双方就用不着玩猫鼠游戏了,小商小贩见到城管时不必一哄而散,城管更不必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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