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当怎样掰玉米成为一个问题

(2007-11-28 22:39:30)
标签:

人文/历史

分类: 时评

  马克·吐温有句名言:“有时真实比小说更加荒诞,因为虚构是在一定逻辑下进行的,而现实往往毫无逻辑可言。”可以印证这句名言的是近日发生在河北省成安县的一件事:该县县委(2007)18号文件规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放倒,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法制日报》10月30日)
  这个规定让该县漳河店镇农民张老汉面对自家已经成熟的玉米地犯了愁,不知道该收不该收。今年9月24日,由于张老汉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时没有县里发的《秸秆放倒证》,遭到镇政府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人员的打骂。
  身处“办证时代”,各类五花八门的证件早已令人目不暇接,即便如此,“秸秆放倒证”的横空出世还是令笔者大跌眼镜——原来农民们千百年延续至今的收割玉米方式竟然一直是在“无证经营”!难怪张老汉对此疑惑不解:“难道县政府还管我们农民是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米吗?”
  《秸秆放倒证》的荒诞不经还在于当地政府的想当然——农民放倒秸杆,就是想烧了它。《秸秆放倒证》的出台源于“秸秆禁烧”,其初衷是好的。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民一直采用收割完玉米后就地放火焚烧的传统方式处理玉米秸秆,这不但严重污染空气,也不利于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只是“放到秸秆”和“焚烧秸秆”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比如张老汉家放倒的秸秆就是拿回去喂牛的。此外,我们还知道秸秆可以加工成建筑装潢材料,通过沤制可以变成沼气……这些都需要将秸秆放倒。而不放倒秸杆的好处是有利于农机统一作业,以便“秸秆还田”。但“秸秆还田”在当下只是一个政府方面倡导的做法,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硬性规定。
  因此,“站着掰玉米还是割倒秸秆掰玉米”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收割自家地里的玉米还要《秸秆放倒证》,无论当地政府的用心有多么良苦,现实的荒谬性是不言自喻的。

  如何挖苦、嘲笑这一规定都不过分,但这都不能代替理性的反思。正如邯郸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宋振江律师所言,成安县委县政府不具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发放《秸秆放倒证》是超越职权,违法行政,有悖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明知于法无据的事情还要去做,只能说明当地政府的执政理念大有问题,轻“服务”而重“管理”。与农民转变落后的劳作方式相比,政府转变落后的执政理念显然更为迫切。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真是“有证走遍天下,无证寸步难行”。从陕西靖边县要求歌舞厅小姐“持证上岗”,到广州有专家建议给乞丐颁发“乞讨证”,一些越来越官方化的证件正越来越偏离证件管理最初的善良旨归,每一张证件都隐语着一份强制性权力,每一份证件都指向一条收费的路径……说到这里,笔者很怀疑《秸秆放倒证》的背后是否存在费用寻租,果真如是,其性质显然要比“焚烧秸秆”恶劣得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