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时评 |
一项调查表明,2006年,北京共有24952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其中有1/5婚姻关系维持不到3年;1/3在结婚5年内离婚;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的有970对,有52对离婚的夫妻结婚还不到1个月。在这些离婚夫妻中,“80后”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而调查涉及的“80后”离婚案件中,有90%的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中国青年报》4月8日)。
新闻报道中,将“80后”结婚称之为“草率”,离婚称之为“轻率”。社会上对“80后”的婚姻有一个比较时髦的名词“闪婚”,依笔者看这个词的贬义成分居多。更有一些婚姻管理部门和专家学者据此发出呼吁: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鸡肋,年轻一代要珍视婚姻和家庭。
在对这个话题发表观点之前,有必要郑重声明:笔者并非上个世纪80年代生人,结婚已近10年,虽也曾有过“七年之痒”,但目前并无换老婆的念头,甚至还希望,如果“琴瑟和谐”的话,愿意和现在的老婆一同牵手走到见上帝的那一天。笔者的意思是,本文完全是站在一个“局外人”而非“当事人”的客观立场上看待所谓“闪婚”问题。
“闪婚”之所以成为一个问题,主要是因为它与传统婚姻所追求的“白头偕老”及家庭稳定具有天然的价值观冲突。“白头偕老”的婚姻价值观起源并根植于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农业社会,这一社会有两个鲜明的特点,其一,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单一和交通不便,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被束缚在相对狭小的地域;其二,男性具有绝对主导的经济地位,在婚姻中女性不可避免地依附于男性而生存。因此,农业社会倡导家庭稳定,有其“无可奈何”的客观因素。当然,“白头偕老”作为古今中外无数文学作品歌颂的爱情观,是一种非常理想和美好的情感,对此笔者持赞同态度。
随着时代的变迁,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城市社会的转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相比过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使人们在寻找“另一半”时,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在婚姻生活中,大多数年轻的女性经济上获得了独立,不再需要依附于男性而生存。因此,“闪婚”的出现有其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现代社会婚姻的内涵正在悄然发生改变,传统意义上的传宗接代、相依为命的功能逐渐被置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年轻一代更加注重婚姻的“幸福指数”,比如如何生活得更快乐,更有品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婚恋观更符合人性,使婚姻更接近于爱情的归宿。如果两个走到一起的人因为“不快乐”而迅速分手,不能说他们对婚姻的要求降低了,而是他们对婚姻的内在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这并没有什么不好。
退一万步说,结婚和离婚都是私人问题,只要“闪婚”者自己没有觉得不幸福,只要“闪婚”行为没有构成对社会的危害,在这个问题上说三道四、纠缠不休就显得既没必要,也没什么意思。有些人将这个问题与“80后”独生子女的娇生惯养、不负责任生拉硬拽强扯在一起,这就更没意思了,二者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笔者个人虽不赞成对婚姻采取游戏的态度,但也不希望看到婚姻成为爱情的枷锁。席慕蓉的一首诗可以为本文作结:在年轻的时候,你如果爱上一个人,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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