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本时尚杂志上曾看到这样的一小段文字“喜欢/就居留吧/不能嫁给一个人/就嫁给一座城”,那时候突然有些心动,原来人的偏执可以到这样的程度,嫁不了心爱的人,就要生活在有他的气息的城市里,好象这也是一种幸福。爱情是挺忧伤的事物,因为,什么时候会遇见什么人我们全然不知道,生活和爱情往往不在一个节奏里,也许有谐和的一天,也许彼此背离,或者一直观望。
呼吸,然后感觉这城市里有所爱的人的气息,便是满足么?彼岸花如锦簇,此岸的年岁却凋零在晚暮的春光里,这样可是印证了那样的一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哀伤或许真的难以幸免了。所以,我宁可这样理解那段话:喜欢一座城市,并且愿意居留下来,那种心情就象将要出嫁一样。嫁给谁或者决定不了,但是,喜欢的城市,应该可以被选择。爱一个人是辛苦的,那么爱一座城市,便就肆无忌惮地爱着吧。
年轻时候的爱情是需要努力灌溉的温室里的小花,永远不知道在哪一天会突然地夭折,可那时却是最真和最投入的。你可能忽略彼此之间的距离,忽略将来要面对的生活,贫困或者灾难无一不在爱情面前退却,直到失去了,心灰了。然后才会恍然醒悟,爱情也就是一种生活中一定要遭遇的形式,它很美丽,但是就如歌中所唱到的“爱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
然而我忽然想起,自己活在最狂妄的年纪里时,竟然,因为爱一个人而痛恨过一座城市。那座古老却又现代的省城,隔断了曾经美好的爱情的向往,其实,城市并没有错,它一直在那,无论你痛恨与否。错的是时间和人的心思,而我的怨恨想来真正是很没有道理的。可是,那样年纪的幼稚一直延续到如今,我已经再无法喜欢上那座城市,每每驻留,每每经过,都有无端的芥蒂牵动无端的情绪,甚至说起都会无来由的沮丧。曾经以为是自己的爱恋过于深刻的缘故,再后来,不得不承认那或许只是自己的偏执。只是那曾经爱过的人,也就成了心口的伤痕,虽然痊愈,却仍留疤痕,宛如痼疾,在某些潮湿的季节里隐隐作痛。“深情不寿”大概说的便是如此吧,太过在意的感情,到最后也许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变了质。
爱一个人确实不如爱上一座城。因为,想念的时候,那个人难免踪迹杳杳,甚至连想象都没有根据。而城市会在那里,客观真实的存在,就算永远无法到达,我们还能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做一个欣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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