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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怀疑过交警大队的处罚有猫腻吗?

(2013-01-24 15:34:38)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随笔
对汽车驾驶员来说,遵章守法是安全驾驶的前提,有时候要做到绝对不违章、不罚款似乎很难实现。
比方说闯红灯,红绿灯下,小车前面有一辆大型的车,车距保持不确当,视线被遮挡,绿灯变换红灯的时候就很容易跟着大型车闯红灯。在园林绿化比较好的地方,园林工人如果不能及时修剪树枝,视线被遮挡,也很容易误闯红灯。有时绿灯即将变换红灯,有行人突然违章过马路,汽车进行避让,被摄像头抓拍等等。要知道新交规,闯一次红灯扣6分,误闯两次红灯就要重新学习考证。“开车难,难于上青天。”
再说超速,交通设置不合理的地方很容易造成驾驶员麻痹,引发超速。特别是固定测速、移动测速的电子设备,性能究竟如何谁也不知道,技术监督部门敢不敢去检测,驾驶员也不敢去乱加猜测。
驾驶员对交通违章通常都是由交警部门说了算,违章上了网,处理大厅的同志就要按章处罚,你如果有什么疑问、有什么不同的意见,估计谁也帮不了你。因为你没有时间去耗,要想查违章记录数据,你得费口舌,惹烦恼。
我从没有对交警部门的处罚怀疑过,每次都很爽快地掏钱买单。违章了,就应该接受处罚,处罚了就会长记性。
前些日子,去南京禄口机场接人,时候尚早,在车上翻出平时被处罚的单据,这一看还真看出了问题:不同的处罚决定书编号、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址、同一“违法”事实被处罚了两次。你怀疑过交警大队的处罚有猫腻吗?

你怀疑过交警大队的处罚有猫腻吗?

”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这一原则,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那么有多少人会怀疑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呢?我想普通老百姓想都不敢去想,交警部门会如此乱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平时还真没有去想,处罚过了,单据也就销毁了。看来以后的单据要保留下来,谁能保证以后发现不了猫腻呢!
想想也是,交警部门出具的是“违法”处罚决定书,而不是“违章”处罚决定书。“违法”了谁还敢理直气壮地去理论。
我呼吁所有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司机,接受处罚的时候要认真看一下手中的罚单,别被罚了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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