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望十八大代表考虑下!
(2012-07-06 11:07:27)
标签:
杂谈 |
分类: 杂文随笔 |
“针对现在某些狗屁专家提起男女65岁才能退休的决议!现在我们广大老百姓也提~议!!!凡是贪污
子陵网友zsaidd发贴“望十八大代表考虑下”颇有深意,我把他看做是:草民无奈的呐喊。看到这样的帖子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这样的两幅画面:
画面一:年轻人无法就业,每天逛公园,老年人没法退休,每天上班。于是早上的时候,老太婆就喊了:“儿子你上午去公园遛鸟之前,先扶你爸爸去单位上班”
画面二:某副市长在内负责城建工作三年内合计贪污收贿达7500万元,其名下房产达54个,创下全国县级同类班干部腐败金额的冠军。在一个人口总共150万的县级城市,平均每人向这位“公仆”捐款50元,难怪其负责的几年内房价涨了几翻。假使其资产早已经转移海外,作为“裸官”的他,子子孙孙可为他建一座功德坊,坊提楹联:“牺牲我一个,子孙享千年。”
提议;望十八大代表考虑下!这是来自社会底层的声音,也许在某些专家的眼里这是一种无知、是一种法制的亵渎和践踏。
中国历朝历代对于腐败的惩治都采取了一系列惩治措施。“治国先治吏,治贪先治官”。其惩治手段严厉而又残暴,但震慑治理的效果显著有效。
中国历史上头脑稍微清醒的皇帝都懂得腐败对于王朝的重大威胁。侵吞敛财,可使国家财政收入锐减;克扣军饷,可以导致军备废弛;卖官鬻 爵必然败坏社会风气;勒索百姓,导致官逼民反,王朝崩溃。唐太宗告诫儿子和百姓“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用以酷刑“剥皮实草”以诫官吏,可谓用心良苦;康熙皇帝认为;“治国之要,莫过于惩贪,至治之道,首在惩戒贪蠹”;雍正皇帝对贪官从不手软,是个名副其实的“抄家皇帝”,他自己言:“贪官惟利是图,必定夺其利他方醒悟;贪官之财来得就不和情理,以不合情理的手段剥夺其财,也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不算冤枉!”乾隆皇帝执政六十年,仅封疆大使就诛杀了几十个,索命追财抄贪官的家,叫他们人财两空。这些严厉的吏治措施,确实起到了震撼作用,史载雍正年间,大官守法,小吏清廉成了风气,贪婪之徒,少有不洗心革面的。但是,封建社会是皇帝一人专制,“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根本不可能禁绝腐败现象。乾隆在世时总觉得贪官越杀越多;雍正皇帝不得已按品级发给官员“养廉银”,试图高薪养廉,结果也不如人意。但在封建社会,能如此不遗余力治理腐败,确实值得后人称赞(此段文引自网络)
当今社会倡导法制社会、和谐社会,各种各样的法律条文齐全,名目繁多,可是治理的效果不尽人意。究其原因,任何法律条文都是人为制定的。法律的裁决有伸缩的余地,就拿法院判决来说,法律规定可判三到五年的量刑,法官有自由裁决权判你三年没错,判你五年也没错。凡事好商量,你有关系送钱送物判你三年,没有关系,没钱没物的判你五年,法官绝对不会有错。有许多行政处罚的法规条文:一万之五万的罚款,如何介定?
法律,法规的条文都留有伸缩的余地,谈何“治国先治吏,治贪先治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