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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材出版为何成为暴利行业》一文的不同看法

(2007-07-03 10:01:50)
分类: 杂文随笔
 6月28日《江苏法制报》刊登王旭东先生《教材出版为何成为暴利行业》一文。文章开头写到:据报道,“要发财,印教材”----大中小学教材的暴利现象,已经成为全社会都知晓的“秘密”。他列举了一些列的数据:全国每年发行学生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仅中小学课本就有1万多种、80多亿册的分量,将近430多亿元的市场销售额。他把教材暴利现象归结为“权利与垄断狼狈为奸的结果。”
我认为这种说法不妥,首先,“要发财,印教材”这句话没有道理。教材是可以随便印的吗?《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中小学教科书有国务院行政部门审定或者组织审定,其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要发财,印教材”这句话根本不存在。一种可能就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盗印。如果是这样的话,遭受执法部门的打击也就不可避免了。
其次,作为教材发行部门要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才可以得到发行权。限品种、限利润。透明度很高。而发行部门的发行成本,很少有人知道。就拿中、小学教材来说,国家规定的折扣只有18%,其发行的人力、运费、税收要占到15%以上,仅仅3%的利润还要固定资产的投入,房屋的维修等,谈暴利根本无从谈起。教辅是有利润的,但这只是相对的。非发行渠道的教材、教辅发行是低成本的,他没有税收,没有固定资产的投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为的是逃避国家的打击。
正规的发行部门,发行教材、教辅要冒很大的风险。他们最大限度服务于教育部门的同时,要承担教材、教辅的备货工作。学生人数不是一层不变的,每年都会发生变化。教材、教辅的编制也是常换常新的。发行部门备货少了不能满足教育部门的需求,备货多了要造成损失。这种损失是要用相当的纯利润来贴补,教育部门不知道发行部门的苦衷,我们的社会不理解发行部门的难处。只看到发行部门的表面利润,实际的利润只有发行部门自己有口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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