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杂文随笔 |
泰州晚报3月12日报道,家住泗洪县城区的杨某坐出租车到幼儿园去接5岁的儿子回家,见幼儿园门口有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没锁,心生邪念,抱着儿子将电动车骑回家。杨某的丈夫王某当夜将电动车以800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好朋友魏某。经老师在课堂上询问,杨某5岁的儿子道出了实情。结果杨某被刑事拘留,丈夫王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魏某也被处以罚款。
看到这样的报道,心里着实气愤。身为孩子的父母,在儿子面前做出这样的事情,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身教重于言教,这个道理谁都懂。杨某的行为是贪图小利吗?我看没有这么简单,在她的脑子里,损人利己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否则她怎么会在自己年幼的孩子面前做出这样的事情呢?她是骨子里坏了。
当着儿子的面偷别人的电动车,她不怕儿子长大以后跟她学吗?儿子小不懂事,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儿子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她是没有考虑过。最可气的是他的丈夫王某,竟将电动车卖给好朋友魏某。王某、魏某都是成年人,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犯罪吗?我看他们是法盲加流氓。他们的行为,为社会所谴责,破坏了社会风尚,更损坏了天下父母的形象,他们不配为人父母,必将受到世人的唾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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