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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不了保险公司的规定,怨谁呢?

(2006-07-07 13:42:29)
分类: 杂文随笔
停了两天的雨,河水渐渐地回落了。
家中的水也已经退去,留下了污物和恶臭。我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打扫完毕,我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受潮的冰箱和和音响,刚装潢过墙上花斑鳞鱼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昨天和太平洋上海保险公司联系了一下(他们的电话是02155081010),他们的态度很让我吃惊。也许是受灾的人太多了他们忙不过来的原因,接电话的是一位小姐。她告诉我没有时间和我详细说,要求我把受灾情况和气象局的证明材料传真给他们,临挂电话还强调一句说,受淹的地址和户口本上要一样。我忙说:“我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和受淹的地址一样,户口本上还是以前的地址。”接电话的小姐说:“身份证没有用,一定要户口本。”我不太理解保险公司的做法。
为什么我办保险的时候不告诉我呢?要是告诉我有这样的规定我到派出所去变更一下就行了,现在我去变更他们还会承认吗?
他们不会承认的,他们说这是弄虚作假。看来我的理赔是没有希望了,大不了以后不办这样的保险就是了,我能怎么样呢?倒霉也就这么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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