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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江湖

(2006-10-31 15:05:53)
回到江湖我知道是迟早的事情。

午后3点,是我这一生假以标榜最悠闲的时刻,阳光被挡在窗帘的外面,但是还是能够感受到它的温度,昨天终于盖了厚的被子,真的没有我想的那么热。

人开始感冒,一开始怀疑是电话一边的月亮传给我的,那天她病了,病的挺惨的,我在广交会的现场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还在不断的咳嗽,我让她去医院,她从一开始就拒绝,说,没事,反正死不了。

后来我说要公司的人陪她去,她还是不愿,她是个倔强的女人,我仿佛当成是个恋人般的督促她赶紧去医院,因为的确不是,所以没有这种号召力也是正常的。她后来在博客中写,自己在生病的时候没有人疼,艾~~女人都那么的脆弱,有时坚强的女人要比什么都要可爱。

那天回来的路上当满车的人都觉得空调太小我开始觉得冷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中招了。

值得炫耀的是,现在还没有发烧,只是不停的留鼻涕,就像3岁的小孩,不能控制鼻涕的流窜方位,鼻涕像水,于是我变得更加无奈,只能用纸巾堵住鼻孔,其实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好笑。

想起沙拉了,她的22回到了初恋的女人身边,并且很快的同居了,她不能承受,于是把工作辞了,辞了之后,她告知我下个目的地是大理,在那休息过后,她会复活,重生的日子定在一个月后,在那里,她说会呆在寺庙。

我回来的那天,离开广州的那天,阳光灿烂,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的晴朗,前天晚上,“她”和那男人上床,我最后的期望被最后50个未接的已拨电话摧亡。

第二天,沙拉说她不是忘不了22,而是舍不得忘。
我说,我也是,现在,她都和别人上床了,也就没有什么不舍得了。

那晚,我睡的很安静,第二天我的心情,晴朗。

原来,只要告诉我,她已经属于另外的男人了,我就真的可以不痛了,还爱吗?
我只能笑笑。
对不起,说好不提她的。

下面说说在留在广州的一些记忆。
一,
在一群老外云集的地方,他们的味道实在让你觉得香水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市场上辉煌过是有原因的。


二,
在广交会,中国只要看到老外就笑,看到中国人就叫,叫的意思是吠,就是怒目欲杀之的那种,他们不允许一个中国人在他们的产品面前停留的太久,怕你剽窃,仿制,他们不在乎中国人说“呀~这么好看的东西!”

外国人见到在中国的外国人就拥抱,握手,微笑。

他们会很在乎你赞他们的任何东西。

在国外的展览会上,全世界最怕的也是中国人,因为他们担心中国的仿冒能力已经超越了上帝。

于是有的时候上帝是否也会考虑,为什么都是中国人。


三,
有一天资深的马总助和我谈天,说要是自己没有娶现在这个老婆,娶了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可能现在自己已经是个亿万富翁。

我问:何解?

他说,那个时候,他的同学都邀请他下海,但是,他考虑了好几天,最终还是没有能放弃在招商局的饭碗,拒绝选择华丽的冒险。现在他的同学(在他嘴里所有的富人都是他的同学)都是亿万身家的,他谦虚的说自己虽然不比他们聪明多少,但是至少弄个几千来把万,应该是件及其简单的事情。于是我更加相信没有文化的人为什么在中国是这么的富有。

想象力,对!这是重要的。

我又问,这和马夫人和前“某小姐”的联系在哪里?

他说原来的某小姐是公务员,马夫人不是,如果那时马夫人是公务员,他就没有后顾之忧去下海了。

于是我问:那后来你和某小姐怎么吹了?

他说她家太看重钱。

晚上吃饭的时候,马先生对着菜单看了很久,于是挥挥手,示意服务员过来,说
“这个牛肉多少钱?”
“您好,是15圆。”

“不能便宜点,哦,我的意思是说,我要12块钱,10块的量就够了”
“对不起,先生,我们一份就是15块钱。”

“那这个22的霸王鱼头和这个17的剁椒鱼头什么区别?一样大吗?”
“一样的大的,只是做法不一样。”

“那这个17的好了。”

小姐看了他一眼,我连看也不愿意看。

那天晚上他还和我谈起,一个女老板在德国出差期间半夜勾引他去她房间的事情,他说那女老板的主要长的不漂亮,长的漂亮点,他也不叫导游去了。

他说,她在车上一定要和马先生唱《夫妻双双把家还》,我说你唱了吗?
“我哪能唱,不能随便乱唱的。”

他很坚定的说,那个时候,她需要的只是一个男人,而他不愿意在那个时候做一个男人的理由也很充裕,原因是男人天生对美丽的渴望得不到满足。

第二天,他把自己留在宾馆的大厅,让我先回去,我知道,他要去三楼的洗脚房,前一天,我们在那里泡了脚,我平生第一次,被除了我妈之外的女人摸脚,因为痒的神态举止实在让那个小姐很恐怖,以至于不能继续,最后我只能是在木桶里泡了75分钟,我想,这已经是件很享受的事情了,在家了我不会把我的脚里泡上50秒以上。

后来我脚再次接触空气的时候,我说“呀,你们是不是放了是石灰了,怎么都白成那样了。”
“没关系的,白点好,白点好。”

我看马先生是接受过考验的人,显然很舒坦的躺在那里,任凭别人乱摸他还能保持微笑,最后,小姐问我,先生,按摩要吗?
马先生看着我,问:小T,要不要啊?

我挥挥手,他接着又无奈的闭上了眼睛。

那天,他迫切的要作一个男人,是因为我前天的扫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没有带上我,我是可以理解的,我也不喜欢这个。

作为一个40岁的男人,我愿意理解他。他是个早应该是亿万富翁的人,那些人,从他嘴里说来,似乎要和他很像。

我只觉得悲哀,其中他说,他挺喜欢他的老婆的。


四,
热情的子弹在我刚踏入广州的第一时刻问候我,最后因为两个人的时间实在没有办法凑在一块所以没有见面,另外子弹的声音很磁,以及我知道了他的真名,回来的路上,我在想,要是以后我有个儿子,用这个名字也是很好听的,只是换了姓罢了。

子弹,老好人,


最后我很开心,我又保持一颗鲜活的心,回到了江湖,我在广州的最后一天,终于放了自己的回忆,因为我知道,在江湖上行走,背着太多的东西,而且都是生锈的兵器,毕竟是多余的。

我此刻想并且仿佛走进一家铁铺,对叮叮咚咚的里面喊:打铁的,老子要把崭新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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