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与国家电网签订合同 增持
袁晓梅东方证券
重大战略意义与长期财务意义兼备。公司今日公告,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06—2010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上述战略协议与购售电合同兼具重大战略意义和长期财务意义,多达3000亿千瓦时,占长电十一五规划的管理及托管发电量目标4000亿千瓦时的合同化解了对于三峡电力消纳问题的担心,具备竞争力的电价使三峡电成为国网公司未来电力供应的重要渠道。
三峡总公司在我国
能源版图中的重要地位是其与国网公司达成此项战略协议的根本。三峡总公司开发和即将开发的水电资源占我国经济可开发水电的20%以上,在化石能源的市场价格与环保成本呈长期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国内拟议的新型调度方式将大大凸现大水电的价格优势和环保优势。三峡总公司在我国能源版图中的重要地位是其与国家电网公司能够达成战略协议的根本。
国家电网电力交易大厅启用以及市场化的趋向对大水电构成重大利好。国家电网电力交易大厅的启用标志着我国电力交易市场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大型水电的一次能源优势,环保优势将持续不断的体现为强大的电价竞争力。作为大厅启用后的首笔长期合同,长江电力(
9.82,0.05,0.51%)的这一购售电合同揭开了大水电体现竞争优势的序幕。
优异的财务指标,稳健的发展前景使长江电力的估值在更长的投资时间框架中稳步提升。长江电力ROE和ROIC在06年后分别稳定在15%和14%以上,在8.33%的WACC成本假设下,考虑收购进度可能加快,公司估值区间保守大幅提升至9.93-12.59元之间。
主营利润07,08年高速增长,按收购2台、3台的假设,07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25%-42%。
提升目标价至11.20元。成长性良好的沪深300(
2067.092,26.05,1.28%)(
2067.092,26.05,1.28%)的权重股,长期竞争力明显,取加快收购和均速收购估值的均值,提升6个月目标价1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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