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吟诗人气质与往昔缅怀
(2023-08-14 11:09:24)游吟诗人气质与往昔缅怀
一一从两个角度简评落葵诗作
认识青年诗人落葵已有好几年了。物以类聚,诗人通过诗互相熟悉对方,又通过平凡生活的频繁交往加深这种了解,这种认识。或者引为同道,或者视为战友,或者貌合神离,价值观念与审美趣味迥然不同,最终转身而去,形同陌路人。点点头,握握手,碰杯茶而已。我喜欢和不少青年诗人把酒论诗,嬉笑怒骂,啸傲成群。然后月明星稀,一哄而散,空留一夜长风横扫城市空荡荡的街道,并飘来一阵阵风的疑问:诗人啊,你们究竟是哪类鸟人?究竟哪类畸人?作为诗人,我发现落葵身上明显带有一种少见的"游吟诗人"的气质。他在祖国西部边地多年的漂泊漫游,给他青春勃发的生命,留下不灭的烙印。他的诗就建筑在这种心灵烙印之上,并情不自禁地书写它。无形之中,也被它支配,主宰。诗人从没有绝对地独立过,他的独立依存他无法逃离的生活。包括他的外在环境,地理环境,故乡与异乡。边地的苍茫景观,转化为他笔下那些坚硬的,朴素的,奇特的,辽阔的意象,万千情思纷乱繁复渗透其中。从他的诗句中,我强烈觉察到一种天地之间浩荡开阔的淋漓元气,扑面而来。如长风,急雨,峡谷暴烈的马蹄声,充沛,饱满。落葵的诗,游离于知识分子的写作,也异于目前泛滥成灾的泛口语写作。另外,精神之气的流溢,让他的诗呈现出某种并非匠心独运的节奏感,音乐性。旋律的自然回环。或许,这也是他"游吟诗人气质"显形于诗的构成部分。神秘是万物的内在特质,一切皆神秘。诗意悄无声息又花开草长的孕育,本身也是神秘莫测的。以至诗人本人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他自己的说法,也来自对自我精神运动方式及抒写形式的误解和错解。是的,当我进入落葵对新疆的诗意抒写,我不只关注新彊,更关注他以言辞介入新疆的个体角度。地理学意义上的西部存在,只有作为审美对象,突入诗人波澜起伏激荡不息的情思深处,并与这情思互相纠缠互相撞击发生强烈的持续的震荡与共鸣之时,诗意的萌发才有可能,才具有必要性而非某种偶然性。否则,对万物的感受就是表相的,浅陋的,常常沦落成一种小资情调的虚饰的低吟浅唱。人与万物的相遇,不止是目光敏捷的停留,惊异的凝视,灵活的捕捉,更是精神与具体存在之物的交流和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内中有外,外中有内,水乳交融,不可分离,浑然一体。对于青年落葵,新疆何尝不是一种无比珍贵的不可代替的馈赠?它极大拓展一个青春诗人的目光视野,充实了诗人的胸怀和梦想,给予他磨难的激励,穿越未来人生地平线的勇气,不屈的斗志,信心,但以诗歌写作的美学尺度来衡量,则是对诗中美与力的双重发现及双重肯定。如果落葵的诗,基本逃脱了平庸,卑琐与狭窄,空洞无聊的常见毛病,常常以一种向上飞腾、向天冲击的姿势,宣泄自我生命的激情如横飞自由之鸟,并在荒凉广阔的大地上,投下累累石头的重量之影,素朴之影,笨拙之影,坚硬之影,这与他的新疆之阅历,不无关联。一种当代诗较为开阔和奔放的气度,已初步显形。《在戈壁上看火车》,《玛纳斯河》,巜酒醉后的兰州》等等诗篇,都是他留下的鲜活的诗的见证。我可以这样说,不仅是新彊的美不胜收,孕育了他的诗,也是他的诗,通过他的特异角度,重就塑造新疆及西部的雄浑苍劲之美。一个无限奇异又无限广袤的王国,因洛葵饱含深情意味深长的抒写,更加奇异。对西部的赞美讴歌与沉思,对落葵还只是开始。在这条路上,他还有更多风景要看,更多声音要听,他还有更多更多隐匿诗意需要掘地三尺的挖掘。因为他早已看见了,看见了:秋天的日昝,荒凉如一把金黄的沙子!他还看见千里戈壁无际无边横陈天地之间:火车像沉睡中的蟒蛇,又如披着黝黑铁甲的勇士,梦游般缓缓地驶来。的确如此,人之生命离不开伟大自然界每时每对对我们神奇甜蜜的哺育与滋养,一个诗人尤为如此。正如中国现代杰出诗人冯至先生,在他《十四行集》里所书写的:我们走过的城市山川,都化成我们的生命。还有:什么是我们的实在?从远方把这些事物带来,从面前把这些事物带走。而那带来与带走的,都静静变幻为文字,变幻为诗。长存于诗中,不会为时间带走。
诗歌,对于热爱它的人,总是闪耀一束异样的光芒,激荡一种独有而神秘的力量。只要持久地迷恋诗,热爱诗,写诗,一个人的心灵甚至外貌,都会发生某些变化。另一个我,诞生于我之中,生长于我之中,展现于我之中。虽然,这微妙而缓慢的变化,诗人本身并不自觉地孜孜以求,但他绝对能隐隐感知。并承受这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悲剧的或喜剧的,或闹剧的。他和时代的关系,也紧张起来。正如布莱希特那尖锐有力的拷问:这是一个什么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的泛滥成灾,以某种不可阻挡的狂暴之力,驱使我们沉溺其中不能自拔。捕鼠器社会的捕鼠器里,当代人不过是一些无足轻重的老鼠。我们活得多么匆忙,多么琐碎,多么骚乱不堪。内在的灵性,日复一日地丧失。这时候,诗人有责任提醒,当然,首先是提醒落葵自己:"从沸腾中抽身离开"。哪怕只和自己静静地坐上一会。对万物的洞察,对自己的洞察。对世界这个庞然大物的探究,都以某种程度的孤独,作为条件,作为基础,作为前提和背景。我理解的落葵是惧怕孤独的人,逃离孤独的人。时间一晃而过,黑夜再次降临。我看到他太多的时间和朋友痛饮。喝得东倒西歪,醉态毕露。指点江山,臧否人物,凝视美女又两眼放火。生命永远为孤独而燃烧!但惧怕孤独的人,最终落入孤独之中。他写下的诗,必然具备双重性,既是他内在孤独的孕育之物,同时也以语言的神奇魅力,反抗着孤独。孤独,提供某种隐秘的第三点眼,让落葵看清自己:这个曾在西部边疆浪荡多年的年轻人,到底是谁?他追逐着什么?梦想着什么?最终又获得了什么?或者两手空空,抓不住一缕盘旋戈壁沙漠的黑旋风。穿越时间的重重迷雾,在历历在目的对往事的追忆中,那些不可回归的青春激情,才得以呈现,得以在诗人热爱的言语中存留。那抽象的变为具象,模糊的变为明晰,无形的变为有形,混乱的变为秩序,庸常的变为独异,整体的变为个体。可见,可闻,可嗅,可感,可品,可触摸,可置换,可留存。在这被物充塞而物与物拥挤不堪又磨擦碰撞的世界,诗也是一种奇妙而荒诞之物,我们在对它欣赏的过程中,又把它重新创造。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快乐,洋溢着。诗人也在此铁律中展示自已肆意纵横的才华。实际上,诗人才是最多情的人。哪怕多情至古空遗恨。于是,多情总是激起我们对如烟往事的追忆,试图捕捉那难以捕捉的东西。对于落葵,父亲粗糙的大手,有力的大手,温暖的大手。祖母的游鱼,南瓜灯,九月的慧星拖着长长尾巴。构成他一生生长过程的良辰美景和重大事件,问时也铸造了他刻骨的回忆。一个常常陷落在回忆之中的人,表面带着忧郁的表情,但他的内心实际是坚强的。因为回忆指引他回归早的发点,最早的地平线,最早的爱与飞翔的梦,并从中获得存在的奥义与崭新启示。他将从回忆中重新出发。朝太阳迈着更矫健的步伐。表面上看,每个诗人都在瞬间与刹那,突入别具一格风彩迥异的个体抒写,但真实在于,一旦书写,瞬间已成过去,刹那也成永恒。而一切书写,最终只能是,注定是对过去的书写。回忆对人的无限笼罩,谁又能逃脱?又有什么必要逃脱?在一团蓝色火焰的幽静飘飞中,落葵回忆着他的奶奶。这深情的,温热的,真挚的表达,献给他的奶奶,又何尝不是写给我们每一人个生活中永恒的奶奶?诗,同时是赞歌也是挽歌。在一团离我们越来越遥远的蓝色火焰中。那些沉缅于回忆的人,是有福的,落葵是有福的。
这几年落葵勤奋而高产。在许多国家刊物上也常常露面。但在我看来,写出更优秀更杰出的作品,比发表更为重要。因为它艰难百倍!诗之珍贵,在于它从不是自在的固有的,它是历经诗人之心诗人之手的呕心沥血的创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世上本无诗。诗在诗人心里,更在诗人笔下。让诗意的萌发和诗的幽做显现,牢固地扎根于自我真切而晦暗不明又骚动不安的血肉中,爱恨情仇以至对死的逃避与恐怖中,扎根于狂想,梦幻的奇妙莫测与灵魂日复一日的颤栗中。这是我们写作的第一条严格准则。忠实于自我最真的感受!否则,写与想的分离,必然导致大堆无关痛痒的虚情假情的轻飘空洞的字句。那不是诗,哪怕这类东西极度流行而受宠。实际上它却是诗最大的敌人。拿这段话与洛葵共励。祝愿落蔡诗以更沉甸甸金灿灿的美学重量,给我们以欣喜,以惊奇,以震撼。而这必须付出坚韧不拔的努力!
一一从两个角度简评落葵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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