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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菜”随想(5月16日《东方夜新闻之“城鉴”》)

(2010-05-17 15: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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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世博会上卖“小白菜”吗?当然不卖了,但是在世博园区里,确实有很多“小白菜”。

 

当然,他们不是真正的蔬菜,而是一大批穿着像“小白菜”一样绿色衣服的“注册志愿者”。就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时候,很多人把穿蓝色衣服的志愿者们,亲切地叫做“蓝精灵”,“小白菜”也成了世博会上、七万多名园区内注册志愿者的昵称。

 

这七万多人可不是一次性都跑到世博园里服务的,否则也装不下啊!他们是分期、分批地来,现在呢,每天大概有六千多人。每个批次的人,正式服务期为14天,然后再轮换。为什么叫做“注册志愿者”呢?因为您要在园区内服务,得有一定的基本条件,比如:年龄得超过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得好,外语得过硬。所以按照这个条件筛选下来,大学生、或者在机关、公司里工作的年轻人,就成了“小白菜”的主力。

 

但为世博会服务的志愿者们,不光是这些“小白菜”们,还有在园区外、1000多个站点每天7000名、穿蓝衣服的“城市服务志愿者”,和全上海市近200万的城市文明志愿者。如果再宽泛一点讲,整个上海市、乃至全体国民,其实都有条件成为世博志愿者。

 

联合国把志愿者定义为“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的活动者”,在中国大陆叫志愿者,香港叫义工,台湾叫志工,但不管叫什么,志愿者精神总括为三大特征:第一,就是自愿;第二,就是不为报酬;第三,则是他们的行为是属于“利他”

 

在人们对志愿者进行赞美的同时,我想在今天,也有必要澄清几个概念——

 

第一,咱们不能把志愿者,简单地看成是“廉价劳动力”。尽管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结束之后,一份《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工作成果转化研究报告》披露:奥运志愿者工作的经济价值很大——他们一共为本次奥运会节省了开支近43个亿。对于举办时间更长的世博会而言,我相信,这个数字将更庞大。可是,如果仅单纯强调“省钱”这一点,特别是,志愿者若是被某些该完成份内工作的人员,当做不要钱的短工来指使,这反倒是伤害了志愿者的情感。

 

志愿者,跟正式岗位的工作者最大的不同,是正式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刚性的,但志愿者的服务是柔性的,他们是分时间、分层面地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信息和人文关怀。比方说,现在有人进世博园,不想排队,硬要翻越蛇形栏杆,安保人员可以上前直接制止说:“下来,你违反规定了”,如果你依然不服从管理,则要面对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但志愿者就不能这么干,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更多地是劝阻:“您看,您岁数都这么大了,翻栏杆万一摔下来,太危险了,咱们能不能遵守秩序,排一下队呢?”如果您执意不听,他们可以向安保人员反映,但自己却不能上前硬把您往下拽,或者是手挽手组成一排人墙,非把您拦在外面……换句话说:这么做对志愿者的风险性是很大的,所以,他们有选择“不做”的权利。

 

第二,招募志愿者不能胡来。要禁止粗暴地依靠行政手段来“组织”志愿者,就像单位下发个通知:“你今天去当志愿者,去不去?不去扣你奖金”。这就属于“胡来”的一种。而且,任何招募志愿者的活动,都要有法可依,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对志愿者进行毫无道理的性别、年龄方面的歧视。就在几个月前,兰州的一位农民工,就为这事打了场官司——他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很想利用春节假期,当一回志愿者,给城里的“三无”老人献爱心,哪知道,主管单位却因为他不是当地户口、生生把他给拒之门外了。本来想做点善事,竟然被如此莫名其妙地限制,您让人家还怎么做好人呢?

 

其实,我们必须搞明白,“志愿者服务”最重要的,就是其“自愿性”和“余力的利用性”。它遵循着一种“集中闲散力量办大事”的思路。您若为了当志愿者,而耽误了本职工作,或者干脆选择辞职,我们可以理解您,但并不提倡这种超出能力之外的选择。

 

这也让我联想到了网络中一个叫“云计算”的概念——“云计算”,顾名思义,就是要把一个庞大的计算难题,分解成一个个微小的题目,通过网络技术,分发给社会上许多网点或计算机的闲置资源,然后,通过一种公共协议的方式集体计算后,再把结果反馈回来。提供这些资源的网络,就被称为“云”,他们像“云”一样可以无限扩展、可以随时获取。否则,每一个遇到难题的计算机,只能无限地扩容自己的硬件或软件,来试图解决这个难题,正像许多政府机构,恨不得什么事都自己包揽,结果,搞得行政成本越来越大,甚至把自身弄得破产……志愿者,其实也就是这样的“云资源”,若我们能通过各种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平台,利用司法保障,将这些闲散资源集中起来,那可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他们也是为我们呈现了现代“云计算”技术所包含的一种另类的“云服务”。

 

还有一点也要注意:志愿者的善良,必须发自于内心,而不是倚仗利益的交换;想服务他人,也完全可以不分老幼。志愿服务的重点,在于不同个体之间的能力互补与信心的支撑。而如果动不动就搞“人海战术”,搞“统一化”和“一刀切”,必然会让志愿者服务,变得更加功利化,也更加被动,甚至是“被迫志愿”,最恶劣的结果,就是阻遏了更多有积极性、有能力的市民,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建设中。

 

第三,我们这个社会,很迫切地需要建立起一套鼓励志愿者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比如,我记得在一些国家里,就有许多企业,允许员工每年有多少个小时、或更长时间的“带薪志愿服务”;也有一些学校,用志愿服务的经历,来作为招考一个学生的重要指标。我本人是反对那些拿志愿服务“做秀”的,就像今年五一节,某地有个敬老院,一日之内接待了十几批“志愿者”,甚至一个老人,一天中被人洗了十次脚……这些志愿者来此地服务的目的,恐怕也不是为了老人的快乐,而无非是要完成一个任务、照一张相、留一份证明。当然,这个比较极端的“个例”,并不是否定建立“志愿者激励机制”的理由。我们必须要激励志愿者,只是要避免“激励”衍变成了“激素”。

 

这种激励机制,当然也包括对志愿者相应的保障。本次上海世博会,就为每一个园区注册志愿者都上了保险。前不久,有香港媒体报道,当个年轻志愿者在中国馆前、维持秩序的过程中,与香港的一位电视记者发生了一些争执,不留神造成了对方摄像机的部分损坏。据我了解的情况,这位大学生志愿者确实有冲动的地方,但并不像某些媒体渲染得那么“粗暴”,而且他的做法,本身也是合理的,并没有过激行为,而某些香港媒体的报道,倒是有断章取义、挑动事端的嫌疑。既然志愿者的行为正当,即便因为操作上的失误、导致记者财物的损失,那么,上海世博局方面就认为:损坏物品要赔偿,但赔偿的责任不在志愿者本人,而应由主办方来解决。这样,志愿者的好心不受伤害,记者的摄像机也能顺利维修、保障其工作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我们所强调的“公民精神”,与“志愿者精神”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人们对志愿者问题的关注,反过来,也更能促进公民精神的培育与发展。志愿服务,绝不是对现有治理秩序的否定,而恰恰是一种更为人性化的完善。如果每个人主动服务他人的意愿,都能够得到无障碍的实现,那样的志愿服务,才是真正快乐的。他们不仅在服务他人,也在服务自身,因为唯有这样的社会,才能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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