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一个下海官员刘友贵,最近,被南京市下关区法院,判了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其罪名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这个刘友贵,曾经当过南京市江浦县主管土地的副县长、和六合区主管城建的副区长,他靠着借来的400万元起家,下海不到一年,就成了坐拥1514亩住宅用地的“地主”。刘友贵利用这片土地,更是利用了自己长期为官、所掌握的人脉资源,以及他对法律和规定中,各种漏洞的精通和熟悉,不断地折腾,几年之后,竟然成了身家过亿的大老板。当然了,违法者总要付出代价,“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现在刘友贵终于栽了。

刘友贵 电视剧《蜗居》海报
这个刘友贵,让我想起来,最近正在我们东方卫视热播的电视剧《蜗居》,这里面,就有一个包工头叫陈寺福,也是靠着房地产起家,摇身一变,竟成了呼风唤雨的上市公司老总,而这个人物的发迹,则离不开他背后、有一个在政府要害部门工作的官员宋思明。刘友贵比陈寺福强多了,他干脆亲自操刀上阵;他所犯的罪名,与上海的那个周小弟是一样的,可是他违法的手段,也比周小弟要复杂得多、隐蔽得多。
什么叫“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呢?说白了,就是土地出让金没缴纳全,土地使用证还没拿到,就把受让的土地,倒卖给了另一家,从中赚取巨额的土地差价。在这个案件中,刘友贵从开始圈地开始、到完成卖地,其实,全都是“玩空手套白狼”。
因为仅靠他借来的400万,根本不可能把1500多亩土地,全都吃下来,于是,他分成两步走,利用自己在官场人脉,做通国土部门的工作,先把这块地分成两块,先招拍挂小的一块,把那块大的存起来,并用政府文件的方式,保证他在一年半内、继续拥有优先购买权。而害怕有人跟他竞拍,刘友贵竟能让当地电视台、在播天气预报的时候,滚出一条谁也看不清楚的字幕,宣布了这块地的招拍挂时间,这就算是公告过了。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最后参加竞标的,只有刘友贵一家。然后,他再拿着这块、没有真正完成交割的土地,做成股权,与人合资再成立新公司,继续去撬动另一块土地。其实,刘友贵哪想盖什么房子啊?他就是全力以赴,要把这些地、趁着地价猛涨的时代,再倒卖给别人。但问题是,土地出让金没凑够,使用权没拿到,不能卖啊!于是刘友贵又去说通自己的老同事,帮帮忙,你政府部门先把证做好,但为了让你不担责任,原件可以留在国土局嘛。他自己则拿着复印件出去忽悠,到了人家想看原件的时候,我带你去政府看。等人家相信了、把钱掏了了,刘友贵也就金蝉脱壳、彻底完成了自己的原始积累!
今天许多媒体,都在议论这种“官员下海、公权私用”的问题,可有一点,大家却都忽略了:——刘友贵东窗事发,完全取决于一封匿名的举报信,但如果没有这封举报信,刘友贵的所作所为,在任何一个环节被制度卡住,他都不可能落到今天万劫不复的地步。而那些帮助了刘友贵的昔日同僚们,他们又该受到了怎样的审判呢?刘友贵最可怕的地方,是他太会游走于法律边缘了,你说那块整地,能不能那么分割呢?不交足土地出让金,能不能事先做好土地使用权证呢?人家要看原件,你要不要老领导的忙、让人家看呢?虽然在任何法律和规定里,没有说行,可也没有说不行啊?
另外,官员能不能下海经商?这本身,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为了消除官本位、为了精简机构,也为了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人人都拥有选择自己职业的权利。但是,2004年中央就颁发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公务员法》中,已经明确表示:凡是党政干部和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领导在离职三年内、一般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都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营性活动,也不能在这类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任职。而刘友贵下了海,直接就当了房地产开发商,这不是明显的违法吗?但是谁该负责去查呢?查到了又能怎么办呢?
虽然说“有法可依”,却不等于“有法必依”,尽管嘴上讲着“执法必严”,却谁也不去干“违法必究”的事,试问,我们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体系,难道还要这样模棱两可地走下去吗?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下发的两条、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和问责规定,其执行效率也就一样显得可疑了。在这两个规定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凡是配偶或者子女都已移居国外或境外的官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裸体做官”,今后都将不能担任这个市的党政重要领导职务。简而言之:“裸官”不能任单位正职。
这么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防贪官,据说在2004年,商务部就公布了一组数字:有4000多名贪官卷跑了500多亿美元,而这些人,几乎都是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先送到国外,先转移完了资产,最后,自己再来个胜利大逃亡。
但问题是,你不让裸官任正职,那么他任了副职,手里不还一样有权力吗?刘友贵就一直在当副职啊!看来这个规定,还得再前进一步,您要是裸官,连副职都别干了,这样你贪污的钱,就转移不出去了,老婆孩子都留在国内的人,恐怕才最可靠,但实际上呢?合伙开夫妻店的贪官还少吗?文强的老婆,最后不还是在鱼塘里,帮丈夫私藏了两千万吗?所以呀,结过婚的人也不能当官,那就全用未婚的,干脆您一裸到底!可是你又怎么保证,这些人就一定不会胡作非为呢?说不定,他们没了家庭牵绊,胆子更大,手段更黑。
所以,是不是正职并不重要,关键是,现在正职的权力是不是过大?民主决策机制能不能得到保障?是不是裸官也不要紧,主要是,公权力如何才能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这个问题不解决,只要手里有权,就连一个临时工,都敢搞权力寻租、捞钱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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