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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无错,雕像欠妥

(2008-07-30 11: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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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杭州市的不少人居民,最近正为这样一条“新闻”而展开议论:据说几个月之后,在杭州未来的中央商务区内,将出现一个高 2、重2吨的马云头像雕塑。而这一幅名为《偶像——马云》的作品构思图现,在已经进入了公开比选环节,“一旦获得认可,将被做成实物进行为期一年的展示,并可能被永久性陈列”。

 

    我本人得知这条消息后的第一反映:这或许是马云所率领的商业团队,所进行的一场不折不扣的“炒作”?几十年来,人们见识了太多的商业机构,为了造势,除了花大笔金钱在媒体投入硬广告之外,还想尽法子来策划“吸引人眼球的新闻”。直到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尚未得到杭州市政府方面关于建立“马云雕像”的证实,所以,也不排除这很可能是某些活动“主办者”一厢情愿的空想。

 

    尽管十几年来,马云作为“中国黄页”、阿里巴巴、淘宝网等互联网商业网站的创始人,其骄人的业绩足以被许多国民奉为“商业偶像”,但如果将一个大活人,生生固定成一座城市雕塑,恐怕有几道“关”是很难过的——比如:民意方面,市民是否能广泛接受?行政方面,地方政府是否可以绕过各种监督、政策而自行其事?

 

    况且,偌大杭州,古往今来,别说许多著名的文化教育人士还未能立像坊间,就说是商业代表人物,难道除了马云之外,就没有其他更好的人选?马云作为现时的商界人物,他和他公司的未来发展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曾被视为浙江“企业界民族英雄”的宗庆后、福布斯富豪陈金义、包括浙沪两地的“公路大王”刘根生,最近不都一个个麻烦缠身、甚至身犯刑律?万一马云先生也会有朝一日“风光不再”,那么这个“永久性陈列”岂不成遗人以笑柄?……

 

    当然,最令人尴尬的提问是:杭州中央商务区是不是马云的私人领地?如果不是,那么马云雕像一旦竖立起来,就是明摆着的一个巨大的企业户外广告,这是否符合工商广告管理的规定?要不要缴纳广告费?如果他不用交钱,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企业也可以如法炮制?我们知道:即使不少富豪在公益、慈善事业上显得十分吝啬,但是,一掷千金以博得地方官员开心、赢得场面喝彩的人仍旧不少。为了沽名吊誉,他们会变着法子买通各种权力,让自己的雕塑站到城市的街头……可以想象,本来最具有文化品质、公益精神的城市雕塑,很容易成为商人们的“个人形象博览会”。

 

    说了这么多,特别要强调一点:我无意诋毁马云先生在中国商业领域的地位——今年初,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还特别向上海的官员们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上海出不了马云?马云早期率公司的确曾在上海打拚,但最终还是落户浙江,这足以说明浙沪两地在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体制环境方面,还有明显差异。如果欲树立“马云雕像”,的确是杭州市政府精心谋划的结果,我也更愿意相信,那是对城市行政管理者的一个鞭策:杭州将以更好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姿态,欢迎来自四面八方的创业者,它是将“马云”做为一个开放、进取的符号而大力推介的!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对于政府而言,在一个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尚不完善的社会中,过分地推崇财富成就,并帮助树立富豪们的个人品牌,是一种相当不明智、甚至危险的举措!这会扭曲了行政管理体系与商业系统之间的关系,毕竟政府的服务不等于趋附,商业的成功并不意味着人性的成功!我想奉劝某些官员们,最好秉承孔夫子“允执厥中”的教诲,对待“财富即人生”这样的造势宣传,保持点客观与中立,以免“利令智昏”,一招错,满盘输。

 

(原文载于2008年7月31日《青年报》青年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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