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对这个问题,咱们就算再争它个五百年,也不可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反正,又快到春节了,有不少单位肯定都忙着“答谢应酬”,这酒当然是要喝的——“无酒不成席”嘛,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但是,当空气中弥漫着越来越浓烈“酒气”的时候,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倒是有些“醒酒”的功效——
湖北某县有个银行的前任行长——老杨,今年51岁,但最近却因患“老年痴呆症”住进了医院。经过医生检查,造成老杨呆傻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他长年喝酒。老杨在副行长、行长位置上坐了将近8年,基层银行的业务不好做啊,老杨免不了总要吃喝应酬;五年前,老杨被调到上级银行,当了个“核销科长”,大概是这个位置没什么实权,所以,不管是他请别人、还是别人请他吃喝的机会,都少了很多,但此后,老杨反倒更依赖酒精了,可能也是“借酒浇愁”吧;2003年,老杨因为慢性酒精中毒,造成记忆力衰退,弄丢了重要的银行票据,下岗回家了;到了今年初,他整个人都出现智力下降、行为反常、生活不能自理,终于被诊断为“早期老年痴呆”,智力相当于4岁的孩子。
我看到有媒体,报道这件事的时候,用了很醒目的标题:“应酬喝酒三十年整,银行行长壮年痴呆”。说实话,这题目做得有点意味深长——第一,强调了老杨专心酗酒的时间很长:三十年!这足以说明,无论官场、还是商场,喝酒应酬已经成了常态,任何人都不能免俗;第二,五年前就卸任“银行行长”的老杨,仍旧被“刻意”了一下他是“行长”!仿佛是暗示:如果一定要在“痴呆”跟“行长”之间做个选择,老杨早就该悬崖勒马、滴酒不沾了!其实,老杨严重的“酒精依赖”,并不一定跟他是不是行长有关,不少无官无钱的人,也可能成了“酒腻子”,媒体之所以突出“行长”这个职位,更多还是在暗喻:喝酒,常常与不讲原则、腐败拉拢、公款消费、败家误国有关!
去年8月份,北方某个市,不就有个审计人员,因为被审计单位几乎成天的宴请、而喝酒猝死的案例么?而关于中国公款吃喝的记录,我查了一下材料:1989年370亿元,1990年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2002年翻番到2000亿元,这已经等于一年要吃掉一个“三峡工程”了!2006年数据我还没拿到,但2005年,据说接近2500亿,当然,这时候,曾有部门马上跑出来澄清:纯属误会、全是误传、不许误导!哪里会有这么高?我们有严格审计的,国家机关的吃喝消费总额,最多不会超过几百亿!……
喝酒我并不反对,只是我总在琢磨: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酒风如此盛行?为什么酒桌上被喝倒的人,会如此众多?为什么大家要依赖喝酒的攻势或阵容、才能达到“不分彼此、坦诚相待”的目的呢?
说实话,并不是所有中国人,都像李白一样善喝能喝、“斗酒诗百篇”。纵观历史,无论魏晋南北朝的“阮籍烂醉、杜康嗜饮”,还是明清时期文人的猥琐或狂狷,酒,从来都是精神的麻醉剂!是压抑的人性获得暂时超脱的慰藉!是从方桌上的“道貌岸然”,过渡到圆桌上的“心灵舒展”的桥梁!而现实生活中,颓靡于觥筹交错的真实原因,则是大量的社会权力,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社会关系变得畸形之后的一种需要!
某些人心理郁积太久,必须找到发泄的渠道,喝酒!光天化日之下无法建立的人际信任,必须靠纸醉金迷的一刻才能获得,喝酒!高高在上的权力,习惯性蔓延的虐待他人方式,喝酒!被办公室政治折磨得死去活来之后,彼此对立的人群借“狂欢”继续对抗,喝酒!……拼命劝酒,无非是要看着你喝醉了“出丑”,你的出丑,能够补偿我内心的极度不平衡!而官、商之间特殊的“酒文化”,其实更是最典型的“代偿”。“扛过枪、同过窗、嫖过娼、分过赃”,中国的“熟人社会”原则,很大程度上是靠“换丑”来赢取的——我不怎么样,你比我还不怎么样,双方就这样,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共同理想面前,沆瀣一气。
流行于酒桌上一首“民谣”,很能说明酒桌上的“血酬定律”:公家出钱我出胃,吃喝为了本单位;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
如果一切原则、规范和公平正义,在日常生活中不能得到有效运行,而要依赖酒量上的检验、考察和对抗,来确认合作或者不合作的关系,清醒时办不成事,不清醒时反倒能办成大事。我们就不得不反思:社会为了这样一场“集体狂欢”,要付出何等巨大的代价与成本?我想,你总不希望像老杨那样,成为下一个痴呆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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