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从三天前开始,我身边的好多人就基本上“彻夜不眠”了。这届德国“世界杯”重演了几年前法国那一幕:小组赛一天连续踢三场——那可是欧洲时间,咱们这儿都是晚上。这下子中国的球迷的睡眠全给毁了。不信?您可以看看这两天上班的人睡眼惺忪、心不在焉的占了多少?今天晚上还算好一点,特别值得“警惕”的是十四号凌晨巴西队要露面了,估计那天,哪个单位“热爱足球”的人越多,它的“工作效率”肯定就越低。我倒是建议,某些单位的头儿不妨借这个机会做回“善人”,把上班时间稍微错后一点儿,与其让手下“强打精神”工作!不如让自己也跟着“球迷员工”一同狂欢一把,这领导跟员工“共同语言”越多,单位不也就越和谐么?
我本人算不上“铁杆球迷”,但我认为世界杯不仅是球迷的节日,也是所有“球盲”的节日。一场比赛,其实就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大片”和最富冲突的“戏剧”,明星、动作、悬念,全有了!技术也好,战术也罢,那都是专业的追求,关键是你在其中总能找得到自己喜欢的对象,为他欢呼,也为他忧伤!被生存的理性,压抑太久的感性,借这个机会得以释放一下,何乐而不为呢?所以甭担心别人说您“不懂球”,也用不着拼命记住那些拗口的“大牌球星”的名字以便在人前装得有多内行!那些貌似高深的预测和分析,其实也根本左右不了比赛的进程,就像您谈恋爱,难道还需要有专业的评论员在旁边给您扫盲、普及技战术么?也不是没有,但基本属于没感情的“功利”了。所以当年,林徽因给沈从文写的信中就专门说:人活着的意义就在于能够体验感情。谈恋爱如此,看球也是如此!
因为要“集体看球”,最近酒吧似乎都“火”了!而许多城市刚刚实行的那个“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超过夜里两点”的规定,这下子陷入了尴尬。比如广州文化部门就说了,酒吧不算“娱乐场所”,可以通宵达旦;可公安部门不干,喝酒不算娱乐?那到底什么算娱乐?不行,两点必须关门!这种被“世界杯”捅出来的“分歧”,其实在这项政策正式实施之后一直存在着。
我个人以为,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出台的这个政策,初衷不可谓不好,但它的却忽略了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人们生活形态的改变以及大多数“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的特殊性。有时候,“一刀切”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暴露出某些行政管理机关的“懒政思想”:营业中的“合法”与“非法”是需要详加甄别的,反正我人手不够顾不过来,就索性“禁止”!禁了之后又发现,坏了,影响当地经济了,所以再开些“小口子”,一来二去,有多少“禁令”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我们这个时代最缺乏的就是“系统化的思维”,很多措施,都属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领导一个“意思”,群众一封“来信”,就会迅速导引出一个果敢的“政策”!而很难考虑到其他“不利因素”,甚至部门之间的协调。规章制度的随意性曾让许多城市,在城管、交通、治安、公用事业方面,都出现了不少矛盾,“酒吧”的名义之争,不过是其中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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