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纵容“临时工”执法和顶包?
温星 人物观察
过去半月有余,延安城管“跳跃踩踏商户头部”事件依然在持续发酵。就在昨天,中国青年报还援引前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现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的观点批评,“必须明确,实施任何危机公关手段的前提是真诚善良,是态度诚恳,没有了这个前提,任何危机公关手段不仅很难奏效,还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舆论危机。”
5月31日,延安市杨家岭美利达自行车行被城管执法,店里5辆自行车被扣,老板刘国峰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被打倒在地。事后在网络上引起疯狂围观和愤怒民意的现场视频显示,一城管人员双脚跳起,猛地踩踏在刘国峰头部。刘挣扎爬起,朝一名女性城管人员打了一巴掌,对方立即大叫“爆他的头”,第二轮殴打随即展开……
刘国峰满脸鲜血。经诊断,面部多处受伤,眉骨骨折,右胸腔出血。“踩踏城管”名叫景鼎文,“爆头城管”名叫郑媛媛,二人系夫妻。
当地官方的处置流程,几乎完全在广大网友的预料之中:第一步,宣布事件中最为嚣张的“城管夫妻”均系临时工;然后,对共8名相关参与者和相关分管负责人予以党纪处分、撤职或解聘;再次,对涉嫌违法的景鼎文刑事拘留。
在这些例行程序之后,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到医院向受害人刘国峰鞠躬道歉,表示会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在民意看来,这显然是巨大舆论压力逼迫的结果,倒也不算意外。
让人意外的事情,发生在6月7日深夜近凌晨时分,一篇题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公开信出现在网络上,“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我想,当时我如果能冷静处理,不要太过冲动,也许可以避免肢体上的冲突。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
这篇充满官腔的公开信中,刘国峰将自己遭遇的性质罕见恶劣的暴力执法,改称为双方的“肢体冲突”,并表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明明是第一受害人的他,还向“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起歉来。
在随后各媒体的求证中,情况显得扑朔迷离:刘时而称公开信是委托他人发布的,时而称内容“不是自己的心里话”,时而又称是“双方协商的共识”,且发布前由延安城管修改过。
事态的进展让人大跌眼镜。正如中国青年报和王旭明所预料的那样,延安城管如此拙劣的危机公关策略,非但于事无补,只能引发新一轮的舆论危机。
这不,网友们又迅速人肉出“爆头城管”郑媛媛是延安城管局大队书记郑世国亲侄女。随即,又晒出她大量不雅照和视频——这一点虽然已经辟谣,但有人认为辟谣报道语焉不详,面目可疑。
紧接着,延安城管局向企业“借”豪车归局长使用、城管局独立办公大楼豪华达30层等爆料,都被一一晒到网上,并一一得到了媒体的调查印证。
毫不夸张地说,延安城管局少数城管人员制造的这次事件,几乎集中体现了中国城管矛盾乃至整个官民冲突的诸多问题和顽疾,如城管制度本身的不合理乃至不合法、对城管有力监管的长期缺失、客观存在的临时用工现像、出问题后以“临时工”做挡箭牌并将其辞退了事的逃避性做法……这些,无一不是造成当前城管矛盾越来越激烈的因素,在我看来,即便之后针对延安城管所有的人肉和爆料都很过激,甚至也不实,但都在情理之中,因为民意需要一个宣泄的渠道。
城管于中国城市管理的功劳自是不可抹杀,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凸显的各种“城管之恶”更是到了必须真正重视并切实解决的程度。大量使用“临时工”,可算其中最突出、也最显性的症结之一。客观上,执法力量的严重不足让这个队伍不得不吸纳许多编外人员,但也正因为这些本多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临时工”的加入,让城管整体的管理和执法水平大打折扣。
但更加糟糕的,则是一旦“出事”,便一律让“临时工”顶包并一律将其解聘走人的做法。试想,既然这种做法已经百试不爽地让城管局及局领导撇清了关系高枕无忧,全国城管部门怎么可能不纷纷效仿?而效仿的结果,则是整个城管队伍和执法水平的更加混乱和无序。
这无疑是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其实,“临时工”是一个赤裸裸的伪概念,从根本上就无法成立。根据《劳动合同法》,我国法律上根本就没有临时工、正式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别,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不签,则属单位违法。而且,即便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依然是职务行为。具体到城管的“临时工现象”而言,即便当时“执法”的主体确实是并无法定资质的“临时工”,其暴力执法的恶果也百分之百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其单位和领导承担法律责任。
话到此,其实问题就只有一个了,那就是:究竟是谁,一直在纵容“临时工”执法和顶包,一直不依法对此进行追究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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