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性侵幼女淫爪
撑起安全成长保护伞
“20天内连发至少8起校园性侵幼女案”,很难想到比这更触目惊心的数字了。这还只是万宁“校长开房”事件20天内,公开报道的校内猥亵性侵幼女案(5月30日《华商报》).
还有多少大事化小“私了”的,有多少吃了哑巴亏却“打碎牙和血吞”未敢声张的,有多少受害的孩子不明就里而又未被外人“偶然”撞见曝光的?这不得而知。而从日前网上疯传的行为艺术般各种版本的“开房找我,放过学生”的PS照,也可以看出,对校园性侵幼女事件,民意何等激愤。明天就是儿童节,这一天,孩子们应该在电影院在游乐场,在追逐嬉闹在阖家欢喜中度过。但是,当频密的校园性侵案的阴云迟迟不散,当阴翳投射在每个成年人心头时,哪个家长又能没心没肺带孩子欢度儿童呢?
稍有记忆者都记得,侵害幼女事件,非肇始于此,前些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浙江丽水强奸女中学生案等,类似案件就一度出现过井喷之势。而一个让幼女频频受辱的社会,是耻感尽失的社会。每个未成年人遭受的凌辱与不幸,都会增加成年人极大的罪感。所以,如何更好地保护孩子,如何让小女孩们都享受免于恐惧的自由,如何斩断那些黑暗中伸出的罪恶淫爪,如何终结频仍的性侵幼女事件,如何打破侵害幼女的利益和心理食物链,显然是迫在眉睫。
好在,最高法日前也已表态:“重判侵犯未成年犯罪,坚持最低限容忍!”(5月30日《新京报》)今后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业务培训等途径,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地容忍、最高限度地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希望这一司法要求,不会流于形式。
不管是前几年习水案中的“书包妹”待客,还是近来各地出现的校园性侵案件,都折射出一些共同问题,如当地的行政品质沦陷、公权力失范、底层社会溃败等问题。严刑峻法不是根治这一切病态的良药,但是如果连法律这道最后守护正义的防线也溃败,那就真的毫无指望了。
除了法律,学校、家庭和社会也该有所作为。告诉孩子特别是女孩,一些基本的性安全守则,让孩子提高防范意识,告诉他们遇险如何自保如何求救,不幸受害者也应及时寻求司法救济,让作恶者付出法律代价,至少不能继续祸害其他孩子。像河南那个教师性侵十多名学生还能潜伏多年,甚至师德考评合格这样的怪诞荒唐,不能重演。
多管齐下,斩断性侵淫爪,为孩子们切实撑起安全成长的保护伞。哪怕只是为了明天大人们都能稍微心安地对孩子说一声:“节日快乐!”
2013年5月31日 生活新报评论 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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