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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银行劫持案追踪:精神病鉴定再成疑犯保护伞

(2010-01-31 12:08:13)
标签:

伍文奎

银行劫持

精神病

保护伞

温星博客

杂谈

分类: 【深度报道】

北京路银行劫持案追踪:精神病鉴定再成疑犯保护伞
一纸鉴定书开释劫持者

“精神病”再成疑犯保护伞

 

  三个月前,北京路中信自助银行发生人质劫持案。前日,因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劫持案实施者伍文奎重获自由。昨日中午,阳光正艳,伍文奎说,在看守所里,他每隔几天也能晒一次太阳,但看不到围墙外的世界。那时候,他很向往自由。现在,自由来临了,他却觉得“太意外了”。

 

“还以为又要提审”

 

  前日16时,伍文奎正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二看守所的围墙内糊纸袋,突然有名警员走来说:“你可以出去了,你自由了!”“我当时还以为又要审我了呢。”伍文奎说,有点不敢相信,“感觉太意外了。”

  “当时里面的人对我说,这个事情,要判好几年的,我都做好心理准备了。但我又在想,可能快放出来了,因为三个月了,都没有下逮捕令。”伍文奎说,三个月的日子很难熬,但再回想,似乎是一晃而过。关押伍文奎的看守所房间里共住了16人,走出看守所那一刻,一个“狱友”在背后说:“伍哥,恭喜你,你自由了。”伍文奎立刻回头制止:“快别这么叫我!”在看守所里,称兄道弟拜把子是绝对不允许的。
  下午,伍文奎在鼓楼派出所见到了远道而来的姐姐伍文琼。姐姐使劲哭,问他饿不饿,过得好不好。伍文奎显得手足无措,“在外面的这些年,我不和她联系,就是不想让她担心,不想让她知道我过得不好。姐姐一哭,我更难受。”

 

“不敢聊女人了”

 

  昨天中午,阳光正艳。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特意在事务所附近的饭馆,请伍文奎吃了顿便饭。

  伍文奎坐在桌边,不主动说话,只是很殷勤地敬烟。姐姐没有带多少钱,席间,她外出一趟返回后,偷偷地塞给弟弟一包5元钱左右的红河烟。

  在看守所里,伍文奎打发时间的主要方式是糊纸袋、茶叶袋和红包,“并没有规定任务,能做多少就做多少。”每隔三四天,他们就可以到院子里晒晒太阳,“那时想,什么时候可以出去晒太阳呢?”

  “认识了一些人,我们谈的都是自己的案子,或者在里面的生活等等。有妻子、孩子的,就说说他们的家庭。我不和他们谈女人,也不敢幻想,看看我这个样子,想了也没有用。”

 

“想请她吃个饭”

 

  伍文奎曾在东川老家的一个冶炼厂里打工,并和当地一位姓董的女子恋爱。“我和她从小就认识。”伍文奎说,同居的日子里,“厂里发了点工资,我回来就交给她,她拿去打麻将……一两年前,我们失去联系。淡忘了,也不恨她。”

  “我在工地浇沙灰、扛管子。我不懒,只是腰杆伤了,干不了活。我想不通,我不想做违法的事情,只想把属于我的东西拿回来。”伍文奎说,“我累了一天一夜,还有人用钢筋戳我,我受伤了,(老板)不闻不问,还说我好吃懒做……”

  案发前半个月,他在楚雄呆了一个星期,买了一把水果刀,“主要是拿来削水果,也有防身的意思。当时我感觉自己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在指责我,要打我。”

  “当时没有想到伤她。劫持她的时候,还是我让她朋友报警的。”他说,实施劫持是一时冲动,“我当时想的是,不管你是大老板,还是小老板,我都是在凭自己的责任和能力挣钱,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

  如今重获自由,伍文奎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他说,希望有机会能向被劫持者杨丽凤说声对不起,“想请她吃个饭“家里还有田地,回去盘盘,至于婚事,我还是不敢想,想了压力会更大。”他说。

  

■解读
“打工者维权可申请援助”

 

  该劫持案发生后,昆明的律师队伍出现了两种声音,以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为代表的观点认为,伍文奎扣留人质的目的只是为了制造事端和影响,以达到讨薪的目的,其行为只是涉嫌拘禁他人,尚不构成绑架罪。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伍文奎以暴力手段劫持人质,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后果,属于典型的人质性绑架,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2009年11月3日,获悉自己的弟弟在昆明劫持人质后,伍文奎的哥哥伍文帮找到律师刘爱国,刘爱国开始给予免费的法律援助。

  刘爱国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城市外来务工者维权案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采取不合理方式维权往往演变成闹剧。”同时,刘爱国将该案件向昆明市总工会作了汇报,总工会决定以维权律师团的名义帮助伍文奎维权。11月5日,工地工头刘某一次性付清伍文奎应得的3千余元工钱。

  “这个事情反映出,农民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维权成本过高,并给自己、家人、他人带来伤害。”刘爱国说,打工者遇到欠薪、工伤等问题,可以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工伤问题还可以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投诉,若需维权,可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或昆明市总工会申请公益律师团的法律援助。

 

精神病成免刑责的保护伞?

 

  11月10日,刘爱国在看守所内见到了伍文奎。“在看守所里,他和我谈了自己的婚姻不顺,只能借酒浇愁的烦恼,还说自己曾被车撞过,后来说讨要工钱无门、工作无着落等,不知不觉就走到这一步,这些信息释放出一个信号,那就是:是不是他的精神状态出了什么问题?”随后,刘爱国请求鼓楼派出所对伍文奎进行司法鉴定,并和警方交流沟通了案件定性的问题。

  11月18日,昆明市总工会召开座谈会,会议谈到,如今农民工的讨薪维权,已经由原来的跳河秀、跳楼秀,转变为了劫持等更为恶劣的行为,需要高度重视。刘爱国在座谈会上再次提出,应该给伍文奎做精神疾病方面的司法鉴定。

  12月15日,云南省精神病院开始对伍文奎进行司法鉴定,最终认定伍文奎患有“精神分裂症”。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至此,伍文奎无罪释放,重获自由。

  在民事赔偿部分,事实上,政府已经在安抚、稳定被劫持者杨丽凤时买单。近期,也有专家认为,精神病鉴定俨然已经成为部分犯罪嫌疑人免责的保护伞。

  “这种说法不客观,既然怀疑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就应该对他们进行科学鉴定,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的鉴定,就是合法的。我不认为目前精神疾病鉴定泛滥,相反我认为,我们的很多案件,这种鉴定的普及还不够。”刘爱国说。

 

■案件回放

 

  2009年10月31日22时30分,23岁的女子杨丽凤和朋友路过北京路穿心鼓楼中信自助银行门口时,被32岁的东川男子伍文奎持水果刀劫持。

  伍文奎的行为导致北京路该路段交通一度陷入瘫痪,并引来大量市民围观。昆明前后共有200余警力投入解救,并有云豹突击队的狙击手潜伏案发现场四周。起初,谈判专家的艰难谈判并没有取得成效。期间,伍文奎要水喝、要东西吃、要烟抽,直到11月1日5时仍不妥协。

  11月1日6时30分,一名便衣开始加大对伍文奎的劝说力度,伍文奎出现崩溃情绪。6时32分,一便衣递给伍文奎一支烟,伍文奎开始不停走动,杨丽凤也和他拉开了距离。6时35分,一名便衣趁伍文奎点烟时,迅速冲入自助银行,将伍文奎和杨丽凤分开,在门外待命的其余警察立即对伍文奎实施抓捕,人质杨丽凤毫发无损。被抓后,伍文奎被关押在盘龙区第二看守所。


来源:20100131 生活新报  记者 刘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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