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道歉处长”,昆明官场何妨先行
(2008-08-19 0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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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妥言论道歉处长道歉精神杂谈 |
分类: 【嬉笑怒骂】 |
正是基于以上“官民”关系的“传统”,“官员道歉事件”中接受道歉的一方才会充满着意外而又感动。“人家可是实权在握的大处长呀,这下我们可挣足了面子!”——笔者猜想接受道歉的一方多半怀着类似的心理。
省技监局这位处长的“道歉”,应该说就是官场和官员思想大解放的一种集中体现,其简单而朴素的表述叫做“有错就改”。相对来说,要普通老百姓“有错就改”比较容易,要政府官员做到这点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
官员之错,不外两种,要么是职务行为之错,要么就是他作一名普通公民的个人行为之错。
我们都知道,要前一种情况下的官员认错道歉,太难。所以,即便法律早就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因其错误行政行为而成为被告时,其“一把手”还是会拒绝出庭,直到后来不断有文件和法规出台,不断重申和强调这个问题,“一把手”们才开始极不情愿地走上被告席,极不情愿地在法庭之上与来打官司的“刁民”展开辩论。
而后一种情况呢?难度恐怕更大。所以,当笔者看到《生活新报》报道中接受道歉者的眼泪时,觉得这眼泪实在是意味深长,而对于道歉者来说,这就更是难能可贵了,那位有错就改的处长和陪同前来“鞠躬”的局领导可称得上是有血有肉和有良心的“人”,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往往把自己摆在群众对立面的官员而已。
这起“官员道歉事件”看似突兀,我们不妨把它放在思想大解放的背景中来加以拷量。
当前,云南和昆明的思想大解放运动都已从早期的以“喊口号”为主,而转入了更加侧重于实干的新的阶段,这种转变无疑是令人欣喜的。就这场“大解放运动”的龙头城市——昆明的情况而言,在“话题书记”仇和的强力主导下,在“仇和新政”的渐次推进中,昆明的思想解放也掀开了新的一页。
但是,昆明如果要真正在这场改革中做好全云南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就必须学习这种哪怕仅仅只是言论略有“不妥”,都要勇于承认错误并真诚道歉的精神。唯有如此,“仇和新政”所极力倡导的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得到更好地贯彻。
毫不夸张地说,
这次“官员道歉事件”在政府转变执政理念的努力进程中具有着标志性意义,而这位“道歉处长”的精神和做法,值得表扬,并鼓励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这种学习,不妨从昆明官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