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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偷了我儿子(“记者手记”之七)

(2006-06-13 09:13:15)
分类: 【随笔专栏】

       谁偷了我儿子(“记者手记”之七)

     

2010年1月29日凌晨补记
    这篇手记也是报纸上的专栏,约作于2006年5月。此后,我为小玲介绍过一份超市收银员的工作。由于常请假去忙于状告“公公”的官司,老板很不满。我只能向老板告知了小玲的悲惨遭遇,老板表示同情。但没过多久,终究还是辞退了小玲。我觉得这家伙太不通人情,并扬言找机会收拾他。
    约2007年底,失去联系已久的小玲突然来电话,来见我,说:“温星哥哥,我已经结婚了。”

    他的丈夫,竟是刚从偏远山区到我报社做发行员的一个小伙子;而他们租住的地方,就在离报社约一公里的一条小巷里。
    小玲坚持请我吃顿饭,“温星哥哥,我能有今天,多亏你的帮助……”实在推不掉,我便说:“去你家吧,我们一起在家里做饭吃。顺便,也让我见见你的他。”
    这是一个过于简单的“家”,比我十几年前刚出道做记者最艰难时所住的“贫民窟”还简陋。那顿小玲亲手做的饭,同样简陋异常。

    但我特别感动。
    几月前,他们就是在这个家里举行的“婚宴”。小玲没通知我,“太寒酸了,怕你笑话。”
    只有几个朋友为他们祝福,没有任何仪式,没有鲜花,没有结婚照,更奢谈戒指和婚纱。就炒了几个菜,总共花了不到一百块钱,“其实,我们也没那么穷啦,只是,没必要去铺张浪费哟。”。
    他知道你的过去吗?我悄悄问小玲。得到肯定的答复:“我不可能瞒着他。他说他也不在乎。他懂得奋斗,我懂得珍惜。我觉得,我们挺幸福的。”

    我记忆中那太过憔悴而又无助的小玲,身体已经养好了许多,显得更白净、更清秀了。
    她望着丈夫的眼神,柔情而又知足。
    那一刻,我真的特别感动。
    感觉这样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社会地位非常卑微、又有过“污点”和不堪遭遇的乡下女孩,已经真正得到了爱,并且,真正懂得了爱。相比于大城市里许多出身良好甚至高贵的那些光鲜而又艳丽的物质女孩,我觉得,她更纯粹、更美。
    次日,我发了篇追踪报道,大意是说她在历经了人生的坎坷和劫难之后,终于苦尽甘来,收获了美丽的爱情。

    感动之余,也有很深的感慨和触痛:任何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和婚姻,对吗?即便是一日三餐都很艰难的那些人。
    可是我呢?
    可是我这样一个指点江山呼风唤雨的男人呢?!

  (以下是这次采访手记的正文)            

  “温星哥哥,你告诉我究竟是谁偷走了我的儿子?他真的死掉了吗?怎么会是这样呢……”就象祥林嫂一样,那段时间,小玲每次见到我都要这样反反复复地追问,反反复复地唠叨。因为她想拿回抚养权的这个儿子,已经养了一年多的这个儿子,最终被一纸DNA报告证实,跟她并无半点血缘关系,跟她名义上的白痴丈夫和被她指称为“孩子他爹”的“公公”之间,也都没有任何关系。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她在不停地追问着,不停地唠叨着。

 

  小玲是湖南娄底的一名乡村女孩,清秀、腼腆,2002年底被姑妈以“介绍对象”的名义骗到昆明时,仅19岁。“婆家”姓彭,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家族企业,家里两个成年的儿子都是白痴,面临着后继无人的苦恼。对这一切,姑妈是再清楚不过的,却仍大老远的充当了这样一个媒人的角色,并因此获得了不匪的介绍费。见到这样一个“老公”,小玲当然宁死不从,抗争的过程中,却被52岁的“公公”趁虚而入。于是,一年多后,家里便添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宝贝。

 

  对外,大家都称这是白痴大儿子的孩子,是家里的“长孙”。而小玲却坚称,这实际上是“公公”强迫自己生的。在有了这个可以传宗接代的“香火”后,小玲很快被扫地出门。万般无奈之下,她只有把“公公”一家告上法庭,“公公”彭小强却放出话来,说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小玲生的,她没有资格起诉。

 

  此时,通过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孤苦无告的小玲找到了我,我又将这一重大维权线索告诉了云南电视台《今日话题》的朋友,请他们来共同来关注小玲的命运。在我报道当天晚上,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即飞抵昆明,我又带着他们进行更加深入的追踪采访,这是后话。由于如此遭遇难以启齿,小玲胆子又小,我只能把采访地点安排在她最不设防的地方——她大约四个平方米左右的出租房。倾听她含泪的语无伦次的控诉,我竟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

 

  我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情绪,我愤怒了。根据经验判断,我相信小玲所说的一切都是实情。

 

  据后来我和两家电视台联合调查证实,一年多前,小玲确实为彭家生下了一个孩子,但是女儿并非儿子,三天后,这个女婴夭折。之后,彭家迅速找来一个新生男婴,把尸体调了包,于是,小玲就一直蒙在鼓里,用自己的奶水喂养着这个“亲生儿子”。

 

  彭家的态度却始终强硬,在自己铺面中面对我和两家电视台的质问,彭氏老两口竟称他们只是“来看热闹的小工”,而不敢接受采访。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时,彭家人甚至还打砸电视台的摄像设备。

 

  随着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小玲本来就很瘦弱的身体也一日日明显的憔悴了下去。“温星哥哥,你说、你说怎么会是这样?我生的不是一个大胖儿子吗?我的儿子哪里去了你告诉我……”她习惯以哥哥来称我,声音总是那么虚弱、无助,已然几近崩溃的边缘。

 

  每每此时,我感觉自己几乎比她还要虚弱,因为我无法为她做任何实际的事情,无法在实质上帮得到她,我只能对彭小强的丑恶行径进行暴光,只能带着她去报警,并找公安机关领导走点小后门,拜托尽快立案,尽快把她遭遇中涉及到的几种可能犯罪的情况查清,比如这状荒唐“婚姻”的介绍人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罪?彭小强的行为又是否属于买卖妇女?还有,女婴的死因和尸体的去向,现在这个与任何人都没有血缘关系的小男孩又是从何来?这里面是否涉及到买卖儿童的犯罪?

 

  以上这诸多的“?”,至今都还是悬而未决的迷。已有定论的是,小玲的官司输了,既然这个孩子并非其所生,她自然就没法去索要抚养权。与此同时,由于亲生的那个女婴已经夭折,能够证明“公公”曾经作恶的唯一证据也已经不复存在。连最起码的主张一点精神损失和营养费,小玲都注定面临着“证据不足”的困境。得不到任何说法,拿不到半点赔偿,还落下了一身的病痛,这就是小玲必须去接受的残酷事实。

 

  好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绝望和消沉之后,小玲已经逐渐振作了起来,她在和平村夜市里摆了个小小的地摊,勉强维持着自己的生活。她说她并不想就此放弃,更不愿就此灰溜溜地回老家去,而要等到这边的警方破案,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为她至今都还没法说服自己相信,自己一口奶一口饭养到一岁多的那个儿子,竟会不是她亲生的。

 

  望着依然那么瘦弱的小玲,我感到了她内心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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