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嬉笑怒骂】 |
昨日,曲靖市宣威交警推出一个创新式的举措: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了“委屈”的民警设立奖项,以抚慰其“受伤”的心灵(相关新闻详见本报今日…版)。
几年前,“委屈奖”这个“新生事物”就已经出现,当时,它专属于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某些服务型企业的基层职工,因为这些职工为推销企业的服务或商品,经常面临无良消费者的刁难,甚至是恶毒的人身攻击。对此,企业老板们的自己职工的要求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勒令他们必须无条件的全部接受。“委屈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由老板们所“发明”出来,这招啊,老板们自己还很得意呢,标榜自己是“人性化管理”,是为职工着想。该“奖”虽然可以在经济上对遭受人格侮辱与践踏的职工进行一点点补偿(实际上,这种补偿往往可怜得可以忽略不计),究其本质而言,却无疑是在对这种侮辱与践踏行为进行鼓励。
相较于颁发给基层职工的“委屈奖”来说,我们有理由相信:专门针对民警设立的这个“委屈奖”将面临着更多的质疑。首先,不管从哪个角度观之,人民警察在社会生活中几乎都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为何总有不在少数的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乃至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这种强势地位的滥用。从扶助弱势的社会道德需要和公平原则来说,如果拥有并行使公权的执法者在代表国家执法时,遭遇到一些类似于“委屈”的轻微的“阻力”,是完全正常的,对其所受“委屈”的补偿机制,其实已经暗含在你因公务身份而享有的种种特权与待遇中。因此,如果再专门设立一种制度来作出一定“安慰”,这对其他非公务人员而言,就是明显的不公平了。
想起前天发生在昆明的一件“小事”:一名交警在处理违章时,被违章者漫骂和抓扯,手上还挂了“彩”。如果按照宣威警方的逻辑,这名交警无疑应该“荣获”首届“委屈大奖”了。是啊,明明是对方在无理取闹嘛,咱们交警同志确实显得有点“无辜”。但是,如果我们试着反过来思考一下呢:如果抓扯中对方司机也受了伤,或者,他违章驾驶是情非得已、形势所迫,比如是赶着送患者上医院,那么,难道这位驾驶员不也是实际的受害者和心灵上的“委屈者”吗?他又应该向谁去诉说和讨要“委屈奖”呢?
所以说,执法行为是对公权和强权的一种使用,执法时,受点委屈又何妨?
几年前,“委屈奖”这个“新生事物”就已经出现,当时,它专属于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某些服务型企业的基层职工,因为这些职工为推销企业的服务或商品,经常面临无良消费者的刁难,甚至是恶毒的人身攻击。对此,企业老板们的自己职工的要求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勒令他们必须无条件的全部接受。“委屈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由老板们所“发明”出来,这招啊,老板们自己还很得意呢,标榜自己是“人性化管理”,是为职工着想。该“奖”虽然可以在经济上对遭受人格侮辱与践踏的职工进行一点点补偿(实际上,这种补偿往往可怜得可以忽略不计),究其本质而言,却无疑是在对这种侮辱与践踏行为进行鼓励。
相较于颁发给基层职工的“委屈奖”来说,我们有理由相信:专门针对民警设立的这个“委屈奖”将面临着更多的质疑。首先,不管从哪个角度观之,人民警察在社会生活中几乎都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为何总有不在少数的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乃至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这种强势地位的滥用。从扶助弱势的社会道德需要和公平原则来说,如果拥有并行使公权的执法者在代表国家执法时,遭遇到一些类似于“委屈”的轻微的“阻力”,是完全正常的,对其所受“委屈”的补偿机制,其实已经暗含在你因公务身份而享有的种种特权与待遇中。因此,如果再专门设立一种制度来作出一定“安慰”,这对其他非公务人员而言,就是明显的不公平了。
想起前天发生在昆明的一件“小事”:一名交警在处理违章时,被违章者漫骂和抓扯,手上还挂了“彩”。如果按照宣威警方的逻辑,这名交警无疑应该“荣获”首届“委屈大奖”了。是啊,明明是对方在无理取闹嘛,咱们交警同志确实显得有点“无辜”。但是,如果我们试着反过来思考一下呢:如果抓扯中对方司机也受了伤,或者,他违章驾驶是情非得已、形势所迫,比如是赶着送患者上医院,那么,难道这位驾驶员不也是实际的受害者和心灵上的“委屈者”吗?他又应该向谁去诉说和讨要“委屈奖”呢?
所以说,执法行为是对公权和强权的一种使用,执法时,受点委屈又何妨?
2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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