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同学打电话来预约月底聚会,我拒绝了。不知道为什么,七年前开始就已经拒绝所有同学聚会,总觉得那四年松散的同学关系还不足以维持十几年后的畅谈欢晤,没别的,就是没兴趣。一次聚会时候没共同语言,后来就开始兴致缺缺,毕业那么多年,已经不是一类人了,没必要为了同学勉强凑一起耗个几小时。宁可与志同道合的网友聚会。即使当年同寝室的同学,现在也没提起兴致去看看的兴趣。倒是对他们的孩子们很有兴趣,个个超出平均水平的机灵可爱。我这怪胎。
周末出去逛街,本以为可以买最便宜的夏季衣服,没想到去晚了,人家都差不多下柜。但人既然岀洞了,多少买一两件秋装呗,免得回头还得找时间上街。与那些过季夏装放一起的秋装,怎么看怎么木,皱着眉头买两件。结果最开心的是一下买了半打真维斯的短袖T恤,可真是便宜得跟捡似的,55元两件。纯色,表面没LOGO没花花绿绿。我挑了灰色玫瑰粉色嫩黄色深蓝色淡绿色的,五彩缤纷的,在家当睡衣穿,最烦那些市面上卖的印满小苹果小熊之类的宽松布睡衣,或者地主老财式的真丝睡衣,没一点创意。
但我既然说有创意,当然得做点怪出来。跑到朋友工作室,带去两包薯条一盒炸鸡翅,乘朋友嘴巴没闲着,我在两件灰色T恤上写岀血淋淋两行字,“KILL
QUAILS"和“NO
葡萄”。本人手笔,绝对卡通式的童体字。朋友吃饱喝足,给我勾勒了几只也似是吃饱喝足的小鸡一样的胖鹌鹑,另一件是饿得瘦条条的狐狸。就此搞定。本来以为家里家外最能通吃的灰色T恤,这下再也不敢穿岀门去了。
人非得恶搞一下自己才能安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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