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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核桃不补脑,鲁豫成被告

(2015-11-03 1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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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六个核桃不补脑,鲁豫成被告
六个核桃不补脑,鲁豫成被告
随着号称史上最严《广告法》的实施,公众对“广告”的关注度剧增,很多人会突然发现“虚假广告”竟然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比如“六个核桃”,比如那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词“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

我们对“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倒推,河北养元在表达“六个核桃”能够解决经常用脑产生的症状,具有补脑、健脑功效。但是,根据《药典》的记载,核桃并不具有补脑、健脑功效,河北养元始终拿不出证据或依据证实核桃具有补脑、健脑功效,更拿不出证据或依据证实“六个核桃”能够补脑、健脑。抛开“六个核桃”作为普通食品宣传保健治疗功效,就河北养元宣传不存在的补脑、健脑功效就是赤裸裸的欺诈!

在“六个核桃”的电视广告中出现了三种人群(年迈的老人、学业负担重的学生、正在发育的儿童),均是有迫切的补脑、健脑需求的人群,更容易受到“六个核桃”这类广告的欺骗。

对于“六个核桃”广告一直逍遥法外,有些人认为是河北养元“巧妙”的打了“擦边球”,但我更倾向于是因行政机关的不作为。

不论是新《广告法》还是《不正当竞争法》均对“虚假宣传”作了规定,只要达到宣传不实或产生误导就足以作出认定。但某些相关行政机关却一直未依法采取行动,反而纵容河北养元的虚假宣传行为,更甚者明目张胆为“六个核桃”保驾护航,以致明显具有欺骗性的产品名称“六个核桃”逐渐具有了显著性。

“六个核桃”商标的合法性有待商榷,但商标出现在广告页面和产品外包装,本身就具有宣传作用,即使商标合法也不能说明商标产生的宣传效果不构成欺诈。随着“六个核桃”显著性的体现,大家逐渐意识到这款产品名称是“六个核桃”,但大家心里又不禁犯嘀咕:为什么叫“六个核桃”?为什么其他产品没有叫“七个苹果”“八个鸭梨”?应该是真的含有六个核桃,最起码核桃含量较高。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但实际上,“六个核桃”中核桃的含量并不比其友商产品中核桃的含量高,有童鞋通过外包装标注的成分计算出单罐“六个核桃”中只含1个左右的核桃,与“六个核桃”相差甚远。

“六个核桃”事件中,不得不谈到一位社会名人——陈鲁豫。陈鲁豫作为“六个核桃”的代言人,出现在该产品的各广告及产品外包装上,利用其自身影响力,实实在在的做足了宣传。但问题是陈鲁豫代言的广告是虚假广告,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仍作代言推荐,根据新《广告法》第56条的规定,其应与河北养元承担连带责任。

2015年9月,我购买“六个核桃”两瓶,后发现宣传虚假,认为河北养元侵犯消费者权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产品代言人陈鲁豫应承担连带责任,遂诉至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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