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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观点—— 郭德刚和藏秘排油共同欺诈应承担连带责任

(2007-04-06 23:52:55)
分类: 王海观点

——消费者起诉藏秘排油别忘记把郭德刚列在被告名单上

 

非常遗憾到现在郭德刚同志还没有向广大消费者道歉。

 

错了就是错了,郭德刚不是受害者,宣称遭某些人报复来转移公众视线,也不能掩盖其和藏秘排油厂商共同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径。 在事实面前百般抵赖,没有实际意义,我想大概不久就会有消费者提起要求郭德刚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

 

保健品的批准功效可以在卫生部网站上查到,保健品广告的内容必须和所批准的内容相一致,不能擅自改变这也有明确规定 作为消费者可以说自己不清楚这些,但是收钱做代言人广而告之的德刚,如果说不知道这些的话,恐怕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明知(或应知)"瑞梦牌藏秘排油百草减肥茶"的批准功效和广告批准内容与实际发布的广告内容不符,却参与制作并任其发布,被揭露后又百般抵赖,郭德刚不是故意欺诈消费者又是什么?

 

广告中郭德刚说自己因为服用这种藏秘排毒茶减掉了六斤肉,但是却拿不出公证书或者其他独立第三方的证明资料等任何事实根据。"我身边有很多朋友用了它也管用"的说法同样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如果郭德刚的这些说法确有其事的话,当初为何不请公证处公证一下

 

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却依然宣称有效,还怎能说不是欺诈?

 

欺诈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一种。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 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郭德刚和藏秘排油的厂商以及广告制作、发布单位一起欺骗了消费者,所以除了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欺骗的消费者在起诉藏秘排油的时候,别忘记也要把郭德刚列在被告名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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